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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晚会的成功自然也“捧红”了三个人。金牌帅主持高明;好男人榜样杜小风和圣母葛丽娟,可谓家喻户晓。
风头最劲的,要数高明,他高大英俊,虽然衣着简单,却保持干净整齐,这在衣着普遍随意的乡村来讲,算是少数。难得的是,与人接触时,他脸上总是保持着真诚的微笑,态度和蔼可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优雅、智慧与成熟的气质。
圣诞晚会上他一出场,顿时老少通杀。台下原本漫不经心一边磕瓜子,一边织毛衣的大妈们就开始议论。
“哟!这小伙子真精神!哪家的呀?”
“咱村能出这样的人才吗?外面来的。”
“哪儿来的?”
“听说是大城市吧。好像是广东那边的。”
“广州的!还是光棍呢!”第三个妇女插嘴道。
“哟!广州可是很富的大城市呢!”
“李婶呀,你家那闺女今年有十八了吧?看上的话,招来做女婿吧!”
被称做李婶的人脸上就有点红,这话讲到她心坎上去了,她叹了一口气,“看上有什么用?菩萨大,庙小,贡不起呀!”
“我看未必,你们家田地多,是首屈一指的万元户,现在放开了,指不定以后咱们比城里人还富呢!”说话的是坐在一旁的大叔,听到大妈们的话,他就乐了。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调侃开了。坐在他们前排的陈桂云听到他们的对话,暗暗冷笑,李婶家那女儿叫小兰,相貌平平,身材矮胖,人家看得上才怪呢!纵是有金山银山,他也不见得是见钱眼开的人。
当高明在圣诞节晚会上一亮相,陈桂云就被雷劈到了,症状是身体发热,头发晕,整台节目她都没什么心思看,只惦记着高明的出场。她的目光像追光灯一样,追逐着高明的身影,看不到他的时侯,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看到他了呢,也感觉自己要死了。
这种感觉不同于当年喜欢学长赵健。唉!别提那厮了,那个人与高明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所以对他的感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赵健只是某些方面让当年的自己喜欢,而高明,完全附合心中白马王子的条件。
爱乌及乌,陈桂云在一夜之间喜欢上了这座教堂,并着手把教堂的一切活动安排了解得一清二楚。
周一晚上有一个查经聚会,高明主讲。陈桂云选择坐在第三排右侧,这个位置能完全看到高明,又避免高明直接看到自己。
这次听讲,她感觉收获很大,一是高明在讲事例时讲到一个长发披肩,清纯可爱的女子,以她自认为敏锐的第六感来看,高明应该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二是高明讲了一句令人深感难为情的话,他说‘我爱你们每一个人’,讨厌,在这人多的地方讲爱怪令人受不了的。这说明,高明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嘛。
三是高明今晚似乎特别爱朝自己这边看,他讲爱的时侯,也朝她这边看过来了。虽然他每次看过来,陈桂云都害羞地低下头,但从余光中看到,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是有停留的。这说明什么?这一发现令陈桂云兴奋不已,当晚就失眠了。
周三晚上是祷告会,就是大部分时间教友们都是用来祈祷的聚会。开始之前会有一个简短的经文分享。可惜分享的是杜壮志。高明自然是雷打不动的早早现身,或打扫,或摆放供教友们阅读的《圣经》,为聚会做足准备。
陈桂云一放下碗就往这儿来。来得特别早,到达的时侯教堂里只有高明一个人。但她没有看到高明,所以径自进了礼拜堂,在前三排右侧的老位置坐下来。如果看到高明在里面,借她十个胆也不敢进去的。
“你好!”高明的声音从她身后不远处响起,把她吓得心脏病差点犯了。回头看到高明捧着高高一打书朝讲台走来。狂乱的心跳令她紧张得发不出声音,但不能不理会他,只好朝他微笑点头。
“你信主了吗?”高明问。
她摇摇头,说:“还没信”。声音太小,高明根本听不见。
“本周教会所有的聚会你都来了,我记得你。”高明一边摆放书本,一边笑着说。
陈桂云又出现被雷击的感觉,天哪!他竟然记得我?每次来教堂他都看到了,说明他一直在留意着我呢!她双手相互搓着,竟不知该如何回应他。
高明心想,这女孩可真内向,便有意想帮助她变得主动,“你可以帮我把这些书放到各个位置去吗?”高明看着她,真诚的邀请。
王子发话了,怎么可以怠慢?她马上起身,朝他走去,这时发现自己可晕得厉害,腿都发软了。从他手上接过书就去分发了。她在心里不断责备自己,什么回事嘛?这多好的机会,怎么就怯场了?
这时人已经陆续来到。发完之后,高明显然已经把她当成了一同做事的工友,又请她帮助发诗歌单。他亲善的作风态度,令她也放松了下来。慢慢也能对他讲一两句话了,虽然这话很简短。
“后面座位是留给后面来的人,我们先来的人坐在第一排吧。”聚会即将开始时,高明坐在第一排对正想去老位置坐的陈桂云说。听到这句邀请,她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受宠若惊。天哪,他邀请我一起坐呢!男人真是直接啊!
她心甘情愿地坐在他身旁,两人中间隔着不到一个人位置的距离,幸福感涌来,暖着她这颗怿动的心。接下来让她惊喜的是他的细心体贴。听杜壮志分享的时侯,没看过《圣经》的陈桂云自然不懂得查找经文,这时侯高明就会放下手中的《圣经》,凑过来手把手地教她翻找。
他的脸离她的脸如此近,男性的气息喷在她脸上,令她的呼吸几乎衰竭。天哪!他一定是喜欢上我了,不然也不会对我这么好。这么优秀的男子喜欢自己,真是有点不敢相信喔。好吧,我也做好了准备,就让这一切开始吧。
经文分享完是祷告,全场人都低头闭目祷告,只有陈桂云一个人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感觉十分新奇。高明双手相握着,放在大腿中,闭目祷告。陈桂云痴痴地看着他的侧面想,他闭眼睛的样子真可爱,睡眠的时侯,应该也是这般可爱的吧?
聚会结束之后,高明问她,“你一个人来吗?你住在哪儿?离这里远吗?”陈桂云想,他会不会是想送我呀?可惜家离这儿太近了,步行五分钟就到。“嗯,我一个人来,家不远。”
“不远就好,你一个人小心喔。希望下次还能看到你来。”说完朝陈桂云一挥手,奔向讲台,杜壮志刚才示意他过去。
高明这个人真是太好啦!温柔体贴,彬彬有礼,真是世间少有的好男人。放眼全村,乃至全县,都无人能及。谁要是嫁了他,一定会很幸福!陈桂云喜滋滋地回家,这晚又是失眠夜。
周四晚上是诗班练唱,陈桂云喜欢听赞美诗,每次听都感觉内心平静安详。高明跟其他人热情的打招呼,看到她便走过去,笑容可掬,“我叫高明,怎么称呼你呢?”她报上名字,他又说“诗班缺少年轻人,你愿意来参加诗班吗?”她紧张了,知道自己五音不全,可不想在他面前出丑,婉拒了。“没关系,你能来听我也很高兴。”这一次,她感觉跟他熟悉了,放松不少。
他参加诗班练唱,站在几个大叔和大妈中间,鹤立鸡群。他的声音明亮而动听,更要命的是,他一边唱,一边看着她微笑。她先是害羞地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后来想起以前看过一本书上说,当别人看着你的时侯,你不看人家是不礼貌的,所以鼓起勇气,也看着他微笑。感觉两个人在眉目传情,心里头甜得像吃了蜜糖。
她的内心起了变化,外表也跟着起了变化。原本是扎起马尾的,现在长发披散;原本是衣着随意,现在是每天翻箱倒柜挑选时尚、纯情的衣服。还用零花钱添置了一套新衣,这新衣是为与高明确立恋爱关系而准备的。
她几乎每次去教堂都等待着高明来跟她表白,或者有更进一步的暗示与明示,但高明却是老样子,每次除了很热情的跟她打招呼聊天之外,都没送过她回家。也许是上次自己说家不远的原因吧?
也或许,像高明这种大城市来的人,一定会很爱面子,人家对自己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她知道有些男人是不爱表白的,就喜欢顺其自然。可是,顺其自然也总要有一个人主动吧?
女生爱上了之后,心思就很敏感,也容易受伤。陈桂云刚幸福了五天,这周的星期六到来了,杜小风又从县中学回村里参加慕道查经班。陈桂云自然也不会缺席。
她一如既往的早到,一进礼拜堂就看到高明站着在跟一个女孩讲话,态度像对自己一样热情。心里立即一沉,一股酸溜溜的味道涌出来。高明看到她来,只跟她点了一下头,态度没有以往热情。她的心就更难受了。
那个女孩背对着她,可是不用看她的脸,看她的身材就知道她是李婶的女儿――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