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战神

第125章 亲撰祭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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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的晨钟暮鼓,在这三日里悄然哑了声。

那口悬于奉天殿东侧的铜钟,自洪武大帝登基以来,每日清晨必被内侍撞响,其声浑厚悠远,传遍九城,象征着大明帝国生生不息的脉搏。可如今,它却像一头被扼住喉咙的巨兽,沉默地凝视着宫城上空阴沉的云翳。宫人们缩着脖子,在深秋的寒风中行走,脚步放得极轻,连呼吸都带着小心翼翼的压抑。整个皇宫,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心脏,连风都失去了呼啸的勇气。

这一切的源头,都在御书房。

那座平日里象征着帝国最高权力中枢的殿宇,此刻却像一座孤绝的坟墓。门窗紧闭,厚重的明黄色帘幕将最后一丝天光也隔绝在外。殿内,只有一盏豆大的宫灯,在无尽的黑暗中固执地亮着。灯油已经添了三次,灯芯结了长长的灯花,却无人修剪。昏黄的光晕,如同一圈脆弱的结界,勉强护住书案后那个蜷缩的身影。

朱元璋已经在这里坐了整整三天。

他没有批阅奏折。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文书,堆积在角落的紫檀木案几上,像一座沉默的小山。每一份奏折都关系着万千黎民的生计,关系着帝国疆域的安危,但在他眼中,此刻它们不过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废纸。他也没有召见任何人。无论是心腹重臣李善长,还是谋士刘伯温,甚至连太子朱标每日的请安,都被他冷冰冰地挡了回去。

“皇上,保重龙体啊。”老太监王钺在门外跪了半天,声音带着哭腔。

里面没有任何回应,只有死一般的寂静。

王钺知道,皇上不是在发怒,也不是在沉睡。他是在……熬。像一头受伤的孤狼,独自舔舐着最深、最痛的伤口。那伤口,名字叫常遇春。

柳河川的秋风,仿佛穿透了千山万水,吹进了这间密不透风的御书房,带着刺骨的寒意和血腥气。大明第一战神,常十万,常遇春,他的好兄弟,就这么没了。不是战死在百万军中,不是倒在冲锋陷阵的阵前,而是病殁在凯旋的路上。这比任何一场惨烈的败仗都让朱元璋感到荒谬和无力。

他遣散了所有宫人,只留下笔墨纸砚。他要亲自为常遇春写一篇祭文。

这三天,对他而言,是地狱,也是天堂。

地狱,是因为他要一遍遍地回忆,一遍遍地撕开那已经结痂的伤口,去直面那份失去手足的剧痛。每一个细节,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尖刀,在他的心口反复切割。

天堂,是因为在回忆中,他又回到了那个与兄弟们并肩作战、有酒同喝、有肉同吃的年代。那时的他,还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只是个叫朱重八的穷和尚,是这群兄弟口中的“大哥”。那时的常遇春,也不是什么开国元勋、鄂国公,只是个勇猛憨直、爱拍着他肩膀叫“大哥”的“常十万”。

**第一天:千斤之笔,万绪之心**

第一天,朱元璋枯坐了一整天,未曾落下一笔。

他面前的宣纸,是上好的澄心堂纸,洁白如雪,细腻如肤。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晕。他手中的笔,是御制的狼毫,笔杆由整块紫竹雕成,握在手中,温润而坚实。然而,这支能批阅天下大事、决定无数人生死的笔,此刻却重逾千斤。

他的脑海里,是一片奔腾的汪洋。

濠州城外那个寒冷的夜晚,他第一次见到常遇春。那个年轻人,一身粗布短打,浑身散发着草莽的英气,眼神亮得像两颗寒星。他单膝跪地,声音洪亮如钟:“朱大哥,我常遇春是个粗人,不懂什么大道理,就知道谁对我好,我就为谁卖命!从今往后,你指东,我绝不往西!”

那时的常遇春,多么年轻,多么意气风发。

画面一转,是采石矶的江风。元军的战船如林,箭矢如雨。常遇春身先士卒,手持长矛,一跃跳上敌船,如入无人之境。他浑身是血,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却笑得像个孩子:“大哥,看!这船归咱们了!”

再一转,是鄱阳湖的血战。陈友谅的巨舰遮天蔽日,朱元璋的军队陷入绝境。是常遇春,带着他的敢死队,驾着火船,冲向敌阵。那冲天的火光,映红了他坚毅的脸庞,也烧出了大明王朝的基业。

一幕幕,一帧帧,如走马灯般在眼前闪过。从濠州到应天,从鄱阳湖到北伐,从一无所有到君临天下。这中间,有多少次是常遇春为他挡住了致命一击?有多少次是常遇春的冲锋陷阵,才扭转了乾坤?

他想写常遇春的功绩,可那些功绩太大了,大到用任何华丽的辞藻去形容,都显得苍白无力。克采石,取太平,拔集庆,战鄱阳,破陈友谅,平张士诚,北伐中原,逐元虏于漠北……每一桩,每一件,都足以彪炳史册。可这些冰冷的文字,如何能描绘出那个活生生的人?

他想写他们的兄弟情义,可那份情义太深了,深到埋在了骨血里,融化在呼吸中。是酒桌上的豪言壮语,是战场上的生死相托,是困顿时的不离不弃。这些,又该如何落笔?

朱元璋手中的笔,悬在纸上,微微颤抖。墨汁在笔尖凝聚,欲滴未滴,像一滴沉重的、黑色的眼泪。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他可以征服天下,可以驾驭群臣,可以制定律法,可以决定一个帝国的走向。可他写不好一篇祭文。他写不好他的兄弟。

夜深了,宫灯里的油烧尽了,光线渐渐暗淡下去。朱元璋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像一尊石像。黑暗吞噬了书房,也吞噬了他。他闭上眼睛,任由回忆的潮水将自己淹没。

**第二天:泪墨交融,琐碎成珍**

第二天,天光微亮,朱元璋才动了动僵硬的身体。

他没有换下龙袍,也没有用膳。只是命守在门外的王钺重新添了灯油,换了新的宣纸。

这一次,他没有去想那些宏大的功绩,那些波澜壮阔的战争。他开始写一些琐碎的,甚至有些微不足道的细节。

笔尖落下,不再是昨日的迟疑。墨迹在纸上流淌,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温柔。

他写,那年冬天,他们在濠州城外扎营,大雪封山,粮草断绝。兄弟们饿得眼冒金星,只能啃些树皮草根。一天深夜,他正冻得瑟瑟发抖,常遇春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怀里揣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野兔。兔毛被燎得半焦,散发着诱人的肉香。

“大哥,快尝尝!”常遇春咧着嘴笑,露出一口白牙,眼睛里闪着得意的光,“我溜达到山里,运气好,撞上了这只倒霉蛋。烤好了,你先吃大腿,你多吃点,以后还要靠你带我们出人头地呢。”

他把最大最肥的兔腿撕下来,塞到朱元璋手里。那兔腿还很烫,朱元璋却觉得,从手心一直暖到了心底。他记得那天,他们一群人围着篝火,分食了那只小小的野兔。虽然每个人都只分到一点点,但那是他记忆中,最美味的一餐。

写着写着,朱元璋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暖的弧度。

他又写,他称帝后,一切都变了。繁复的礼仪,森严的等级,像一道无形的墙,隔在了他和兄弟们之间。常遇春被封为鄂国公,成了大明最显赫的将领之一。每次上朝,他穿着华丽的公侯朝服,跪在百官之首,口称“万岁”,恭敬得像个陌生人。

可朱元璋知道,那不是他。

散朝后,有时在御花园里偶遇,常遇春依旧改不了口。周围没人时,他会习惯性地喊一声“大哥”,甚至下意识地想拍他的肩膀,像从前一样。可手抬到一半,又会猛然惊醒,想起眼前的身份,然后尴尬地收回手,憨憨地笑着,搓着手说:“皇上……您这是……在赏花啊?”

那笑容里,有敬畏,有拘谨,但更多的是一种手足间的亲昵和无奈。朱元璋每次看到,心里都五味杂陈。他多想告诉他,别叫皇上,还叫大哥。可他不能。他是皇帝,皇帝不能有私情。

笔尖在纸上顿了顿,一滴墨,晕开了一个小小的圆。

他继续写,常遇春的女儿满月,他这个“干爹”自然是高兴的。他赏赐了无数珍宝,黄金百两,明珠一斛,锦缎千匹。可常遇春来谢恩时,却支支吾吾,脸涨得通红,最后才小声说:“皇上……大哥,那些东西都太金贵了,我……我想要您腰间那块旧玉佩。”

朱元璋愣住了。那块玉佩,是他还是吴王时戴过的,质地一般,甚至有些磨损,早就不用了。他不解地问:“你要那块破石头做什么?”

常遇春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小心翼翼地说:“这是大哥你当年戴过的,给女儿当个念想,比什么都金贵。等她长大了,我告诉她,这是干爹给的,是她干爹……亲手戴过的。”

朱元璋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他解下那块旧玉佩,亲手系在了襁褓中那个粉嫩的小家伙身上。常遇春看着女儿,笑得比打了胜仗还开心。

写着写着,朱元璋的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滴了下来。

滚烫的泪珠,砸在宣纸上,瞬间将刚写好的墨迹晕开,化作一团模糊的阴影。像一朵开在记忆里的,悲伤的花。

他没有去擦。就任由那泪水与墨迹交融,仿佛那是他最真挚的祭品,是他为兄弟流下的,最滚烫的心血。

他写他们一起喝过的酒,一起吹过的牛,一起挨过的骂,一起做过的梦。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瞬间,此刻却成了他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藏。

原来,所谓的兄弟情,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誓言,也不是什么生死与共的承诺。它就藏在这些琐碎的日常里,藏在一块旧玉佩里,藏在一只烤兔腿里,藏在那个想拍又不敢拍的手势里。

这一天,朱元璋写了很久。他的笔,不再颤抖,而是变得异常稳定。他像一个虔诚的史官,记录着一段即将被时光掩埋的,最真实的历史。

**第三天:泣血为文,与弟对话**

到了第三天,朱元璋的情绪渐渐平复。

那排山倒海的悲伤,仿佛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沉淀为一种更深沉、更厚重的力量。他的眼睛红肿着,脸色苍白如纸,但眼神却异常明亮。那是一种淬炼过后的清明,一种痛到极致后的平静。

他换了一张新的宣纸,开始追忆常遇春的战功。

这一次,他的笔,带着雷霆万钧之势。

“克采石,取太平,拔集庆,汝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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