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的姑姑是长孙

第77章 金丝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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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是什么呀?”李丽质指着不远处几团金黄色的物体喊道。

众人好奇的望去,是几只猴子,通体身披金色绒毛,从头脖子到脚逐渐变灰,脸上一团白色,显得十分可爱。

金丝猴?长孙冲心里暗道,这一幕让他眼神一亮,感慨自己真是个猪脑子,没记错的话终南山可是个好地方终南山,生物垂直分带谱系完整,可是东亚暖温带重要的生物基因库。以秦岭大熊猫、朱鹮、金丝猴 、秦岭金毛扭角羚、一叶草等为代表的珍稀动植物那是应有尽有。

有了,长孙冲合掌一拍,开家动物园的想法,已经在长孙冲的心中挥之不去。

特别的那大熊猫,秦岭大熊猫是当代大熊猫的祖先种群,头圆嘴短,更像猫。

而被更多人熟知的是四川大熊猫,便是由秦岭大熊猫演变而来,但四川大熊猫脑袋大而狭长,更接近熊。

小孩子才做选择,身为大人的我选择都要,还有小熊猫,鸭嘴兽我都要。

“桀桀桀”。长孙冲咧开大嘴笑着,标准的反派笑声,让众人以为这孩子傻了。

“你没事吧”,李承乾关心的问道,“没事就吃点南瓜子。”

长孙冲莫名的感觉自己被广告糊了一脸,摸摸鼻头无奈道:“那是果……”

“果然兽。”李渊正小口酌着黄酒,抬头看了一眼便接道。

早在三国时,金丝猴就已经被当时人发现。在万震所撰的《南国异物志》中,金丝猴被称为“果然兽”。

同时代的文人在《果然赋》中写道:“肉非佳美,唯皮为珍”。

唐朝,金丝猴的毛皮主要用来制造马鞍和座褥,这是因为金丝猴皮温暖而柔软,不仅极其保暖,而且还十分美观。

因此李渊对出产这个毛皮的野兽很是了解,众人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这种毛皮在皇室并不稀奇,只是大家并不知道就是出产毛皮的动物罢了。

“来,拿弓。”李渊和李世民这对父子,正是因为喜爱打猎,才喜爱马匹与猎鹰,如今兴致来了,才是自然是想打猎一番。

这不行啊,长孙冲急了,这可是自己内定的动物园第二批住客啊。

你问第一批是谁?

当然是那六只哈士奇了,原本以为能在系统里一直存下去,结果被系统告知,只能存放半年,只能无奈拿了出来。

原本家里已经养了四只,已经受不了了,现在又添了两只,每天听着它们的嚎叫,长孙冲感觉自己脑袋都快炸了,想送宫里养着的,也被拒绝了。

刚才想到要建动物园,长孙冲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这六个祸害,奶奶的,全关给动物园去,贴个牌子就说他们是狼。

长孙冲凑了上去,走到李渊的身边轻声说道:“老夫聊发少年狂,携孙辈,看日出,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舒豪义心中藏,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长孙冲直直的看向李渊说道:“皇爷爷,只要您先把弓放下,以后这诗就叫,江城子终南出猎,作者大唐李叔德。”

叔德即是李渊的字。

这诗,李渊在心中呐喊着,自己有此诗在手,大唐文坛肯定有了自己的一方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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