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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底的幽州,天气已经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太阳悬在头顶,像个大火炉,烤得城墙上的青砖发烫。
知了躲在槐树叶子后面,声嘶力竭地叫着,吵得人心烦意乱。
城外的官道上,偶尔有商队经过,马蹄扬起的尘土久久不散,粘在汗津津的脸上,糊成一道道泥印子。
赵暮云站在幽州北城的城墙上,已经整整一个时辰了。
他穿着一身玄色的常服,没有披甲,腰间只挂着那柄大胤军的第一把横刀。
风吹起他的衣袂,露出里面被汗水浸透的中衣。
韩忠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像是城墙上的另一尊雕塑。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平原,麦子正在灌浆,绿油油的一片,延伸到天边。
再往北,地平线渐渐变得模糊,灰蒙蒙的,分不清是尘土还是雾气。
那里是草原,是北狄人的地盘,是几百年来中原王朝的噩梦。
韩忠知道王爷在看什么——在看草原。
这半个月来,草原上的消息一封接一封地送来,像雪片似的,没有一封是好的。
兀术和兀罕那对兄弟又耐不住寂寞,打了半个月,死了上万人,把草原上的水都染红了。
兀突骨死后留下的那点体面,被他两个儿子用刀砍得粉碎。
三天前,最后的消息到了。
这一次,是兀罕赢了。
那个比兄长小五岁、却比兄长狡猾十倍的男人,用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赢下了这场内战。
他把自己的嫡系部队藏在大漠深处,只带着三千老弱在草原上招摇过市,引诱兀术来追。
兀术以为胜券在握,带着两万精骑追了三天三夜,追进了一条山谷。
然后,兀罕的人从山谷两侧冒了出来。
他们早就准备好了干柴、油脂、硫磺,从山顶上往下扔。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不到半个时辰,整条山谷就成了一片火海。
兀术的两万精骑被烧得哭爹喊娘,战马惊了,四处乱窜,把骑手甩下来踩成肉泥。
兀罕就站在山顶上,看着自己的族人在火海里挣扎,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有人后来偷偷告诉韩忠,兀罕在山顶站了整整两个时辰,直到山谷里的烟散了,才转身离开。
这一战之后,兀术带着亲信跑到了大漠东部深处的苦寒之地。
而兀罕正在收拢残部,整合草原上那些摇摆不定的部落。
他杀了一批不服的,换了一批听话的,又用从大胤抢来的金银收买了一批墙头草。
草原上的规矩就是这样——谁赢了,谁就是大汗。
那些部落不管心里服不服,表面上都得跪下来,喊一声“大汗万岁”。
韩忠终于忍不住了。
他往前走了半步,压低声音道:“王爷,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赵暮云没有回头。
他依然望着北方,望着那片灰蒙蒙的天际线,望着那片孕育了无数狼群的地方。
他的背影很直,像一把插在城墙上的剑。
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城墙的另一边。
“急什么。”他淡淡道,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让他再得意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