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后,我觉醒了透视赌石异能

第67章 趁机占便宜(1/2)

新笔趣屋【m.xbiquwu.com】第一时间更新《被车撞后,我觉醒了透视赌石异能》最新章节。

楚千寻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

可能是因为此时二人靠的太近,再加上现在可是五一,气温说高不高,说低不低。

但也算是爬山了,所以这身上肯定是有着一些汗水的,那么这汗水中就夹杂着荷尔蒙的味道。

所以楚千寻闻着闻着,身心就有了一些变化,然后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

再然后,刚刚那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你说什么?”

沈沐阳正在享受着后背带来的触感按摩,所以一时间这个女人说什么他就没有听清楚。

这没听清楚,自然是要问一句,可是你不问还好,一问楚千寻就来气了。

主要是这个女人没想到沈沐阳是真的没听清楚,她还以为这个家伙是故意在问的,也就是让她出丑。

这哪能行?

于是一口咬着沈沐阳的肩膀上,算是报复一下这个男人。

“哎呀,你怎么跟狗一样!”

“你还咬……”

两个人就这样不停的嬉戏打闹着,也算是两个人相处以来,玩的最轻松愉快的一次。

“这就是桑葚树?”

差不多20分钟后,楚千寻终于看到了所谓的桑葚树,桑葚她吃过,毕竟有时候水果店里确实有卖的。

用那种透明塑料盒子装着,也不算贵,差不多一盒子是10来块钱的样子。

但吃过跟看到果树是两码事,所以奇怪也很正常。

“千寻,这叫桑树,桑树结的果子叫桑葚,这就跟茶树采摘下来的茶叶一样。”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是茶叶树,但是听起来比较别扭,因为它本身就是茶树,茶叶只不过是茶树上面采摘下来的叶子。”

“那种红的你不要吃,还没有熟透,比较酸,你就专门找那种发紫的,你尝尝!”

沈沐阳一边跟楚千寻讲解着,一边采摘下两颗熟透的桑葚塞进了她的嘴里。

其实桑葚这玩意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吃的,有些人觉得味道挺不错的,但有些人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

“嗯,好吃!”

“我们多采摘一些吧,据说这个可以泡酒喝,我们采摘一些带回金陵城去,送给爷爷泡酒喝!”

沈沐阳眉毛一挑,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挺孝顺的,还知道有好东西想着自己爷爷。

不过楚千寻的下一句话直接将沈沐阳给搞无语了。

“他那里好东西可多了,到时候我们拿桑葚跟他换!”

其实这个时候的桑葚已经大部分熟透了,地上也掉落了不少,而有时候巧事就这么发生了。

就在楚千寻一边摘一边吃的时候,一颗桑葚果直接掉了下来,好巧不巧的顺着领口位置掉进了沟沟里。

但是楚千寻不知道,她只是感觉到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掉了进去,所以开始大声的喊叫起来。

“啊!”

沈沐阳正在采摘桑葚,被楚千寻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叫给吓了一大跳。

“千寻,怎么啦!”

楚千寻此时还在哇哇大叫着,手里提着的袋子都不知道被她扔到哪里去了。

甚至吓得连眼泪都出来了。

“沐阳,不知道啥东西钻进去了,快帮我弄出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
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
关于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本书完全变身在后期,日常恋爱文,节奏慢热,先正常恋爱,再彻底变身,不喜勿入)为什么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啊,这个体质谁爱要谁要,我才不要啊!看着自己老肩巨滑的肩膀,初墨陷入了沉思。
词荧
重回1982:从小舢板到远洋巨轮
重回1982:从小舢板到远洋巨轮
林城重生到妻儿被逼死的那一天。上一世,他被人骗去赌博,害的妻儿举债度日,吃糠咽菜,不到两岁的女儿囡囡更因他横死。这一世,他发誓痛改前非,让妻子儿女全都过上好日子!没到做生意的年代又怎么了?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那蔚蓝无际的大海,不就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吗?鬼头刀,东星斑、大黄鱼、苏眉……乃至于古代沉船宝藏!这辈子,他统统都要!
焚山煮海
开局穷光蛋,赚钱全靠挂!
开局穷光蛋,赚钱全靠挂!
项华重生回到2002年,救下老婆女儿,挽回了她们的性命!前世对娇妻和女儿亏欠太多,重活一世,他要将对她们的爱通通弥补。什么?家里没钱!!没事,我来挣钱。什么?女儿想要买跑车!没事,我多给她点零花钱。什么?你怀二胎了!!!没事,只要是我的孩子一定让他上福布斯排行榜。……
小松太郎
我真的讨厌触手怪
我真的讨厌触手怪
关于我真的讨厌触手怪:前排提示:这是一本关于收容物的书,同时也是和旧日支配者(后期)相爱相杀的故事。方知善无意中得到一把神之剑,随后诡异事件接踵而来,天空中巨大的窥视之眼,人类竟如同缸中的金鱼任人宰割,真实的世界悄然浮现……“侵入梦中的触手怪“被真爱诅咒的戒指“存在时差的无人世界“收录诸天音乐的播放器“永远不会被追上的人“渴望被注视的石头“道家出品的科技“能够变身的异界人类“镜中世界与偷袭的老虎
莱欧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拥有前世记忆的苏幻转生到一个与地球无比相似的世界,一次偶然的相遇,他机缘巧合的救下了几个正在被追杀的小女孩。原本只是随手为之,以为此生不复相见,然而,十年后……!
南方v小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