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

第23章 安排大队伍(2/2)

新笔趣屋【m.xbiquwu.com】第一时间更新《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最新章节。

看着林思诚的背影消失在供销社门口,高曼与张芳两人对视了一眼,眼中都带着惊讶。

只是过了没几分钟,她们就看到林思成他们四个人,手里拎着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出来,向着屯子的东北方向而去。

“林.......”

看着几人离去的背影,高曼张了张嘴,却犹豫了一下,没有喊出来。

在她身旁,张芳同样看着离去的田向南他们,眼神微微闪烁。

“所有知青都过来登记了.......”

就在这时,大队部里传来一声吆喝,也让两个女孩回过了神。

两人连忙又回到了大队部门口,跟着人群开始排队登记。

等到所有人都登记完毕,知青们都拥堵在大队部里。

林书记带着张老叔,还有两位知青干事站在人群的最里面。

“同志们都安静一下,听我说。”

老书记用烟斗敲了敲面前的桌子,声音洪亮的说道。

随着他的话语,知青们也都安静了下来。

“知青同志们,由于天气原因,再加上上面下达的分配通知比较紧急,所以,我们的知青点虽然已经建好,但是还需要晾两天才能正式入住。”

“啊?那我们怎么办?”

“对呀,我们住哪里呀?”

老书记的话音刚落,人群中就顿时传来一阵嘈杂声,知青们面面相觑,彼此讨论着。

“安静.......”

老书记又招呼了几声,这才让人群渐渐安静了下来。

“你们放心,我们已经临时腾出了两间最好的粮库,让同志们暂时在那里委屈两天。”

不等众人再出言,老书记就连忙接着说道。

“大家可以放心,粮库里面被我们打扫的干干净净,还都给铺上了一层稻草,保证不会冻到你们。”

“只需要委屈大家住个两三天,等知青点的新房子晾好了,大家就可以搬到知青点里去.......”

“另外,为了感谢你们这些愿意下乡参与建设的同志们,我们已经和大队供销社打过招呼了。”

“凡是登记在册的知情同志,有需要什么日用品的,都可以暂时以赊账的形式从供销社领取,钱等以后从你们的工分里扣除。”

“这也算是给你们这些新来的同志的一项福利吧。”

听到老书记这么说,虽然还有些人的脸上不好看,或者是暗地里嘀咕几句,倒也没有再出现什么大的反对声音。

毕竟老书记也说了,只是临时住个两三天而已。

而且还能一来到就可以在供销社赊账30块钱的东西,这样一来,许多手头不宽裕的知青们,也能给自己置办一些日常用品。

这年月,30块钱可算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有些人一年到头也未必能剩这么多。

毕竟,别人可没有田向南那样转手工作和房子的机会。

“好了,下面就由我们的张大队长带你们去准备好的临时宿舍吧。”

老书记说着,跟旁边的张老叔对了个眼色。

张老叔也象征的说了两句,随后便带领着知青队伍出了大队部,向着匆忙准备好的粮库而去。

只是,跟在人群后面的高曼和张芳却发现,她们现在所要去的方向,和先前林思成他们离开时的方向并不一样。

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请大家收藏:(m.xbiquwu.com) 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新笔趣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章已完,期待您的继续阅读下一章!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作为户外运动和野外生存爱好者的张崇兴在一次登山过程中,安全绳没系牢,意外穿越到了1968年的东北农村。这辈子,可不想再折腾了,娶个能相伴一生的媳妇儿,养几个孩子,带着家人在这个特殊年代安安生生的过日子,没什么远大理想,一家人平安喜乐就好。当然这日子要是能好一点,再好一点……
慎思量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在众多亲友的帮助下,我终于在山中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工厂,本以为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我有些后悔这般草率的建厂。...
樗栎一梦归墟
京港诱引
京港诱引
【先婚后爱+为爱低头+细水长流】港城徐家的真千金找回来了。过了二十多年苦日子的林见微以为终于要终于解脱了,却不想只是从狼窝跳入虎穴。为了摆脱徐家的桎梏,林见微坦然应下与京淮盛家的联姻。盛延,这位盛家掌权人英俊多金,开口便是“协议结婚,互不干涉”。林见微乐得自在,领证前夜在会所大方点了男模助兴。消息传到盛延耳边,男人...
几颗荔枝
快穿之炮灰爱囤货
快穿之炮灰爱囤货
苏妙妙没想到自己难得一次的善心竟然要了她的命,更没想到自己救的熊孩子来历不凡,让她因祸得福,不仅得到了一个灵泉空间,还成为时空管理局快穿部炮灰组的员工,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当于永生。于是她一遍完成炮灰的心愿,一边囤囤囤,小日子不要太爽哦~~世界1:七零炮灰女知青(已完成)世界2:恋综里的女炮灰(已完成)世界3:末世工具...
僵尸大狗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拥有前世记忆的苏幻转生到一个与地球无比相似的世界,一次偶然的相遇,他机缘巧合的救下了几个正在被追杀的小女孩。原本只是随手为之,以为此生不复相见,然而,十年后……!
南方v小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