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

第16章 登记安排(1/2)

新笔趣屋【m.xbiquwu.com】第一时间更新《重生74:我在东北当队长》最新章节。

“走吧,先看大队上把你们安排住处,然后再去我家吃饭......”

眼看着林大山和张满仓转身离开,林清连忙对着田向南他们几个招呼了一声。

“走吧......”

田向南也对自己妹妹招呼了一声。

他扫了眼周围那些村民们,从那一双双看向自己的或好奇,或忌惮的目光中,田向南知道,自己初步立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

还是那句话,这年头的娱乐并不多,无聊之余大家都喜欢八卦,谁家的谁谁又咋了咋了的。

等事情传开后,大队里的人就应该会有一种这个人不太好惹的印象。

这就已经足够了。

能让人心里对自己这个人产生一些顾忌的话,以后的麻烦也会少很多。

只不过......

田向南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那所谓的书记和大队长。

领导么,得罪也就得罪了.......

了不起以后分工的时候,给自己分一些脏活累活,这些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问题,或许还能趁机表现一番,发挥一下自己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几人紧赶几步,跟着前面两道身影。

“林清姐,这位满仓叔以前是干什么的?刚才黑脸的时候,还真有点吓人呢.......”

想到刚才那老头看自己时那种刀锋般的眼神,田向南压低声音跟林清打听道。

林清闻言抿嘴一笑,看了前面的佝偻着背的小老头一眼。

“满仓叔是我们这里的生产大队长,年轻的时候参加过志愿军,是我们县里都挂了名的战斗英雄。”

“听说,他有好几次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后来也是因为受了伤,年纪大了腰就有些直不起来了。”

“大队上的老人说,满仓叔杀的人多,身上煞气重,所以瞪起眼睛来,就没有人不害怕的.......”

“怪~不得......”

田向南嘴里嘶了一声,再看向那道佝偻的身影时,眼底已经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敬重,心里的那一丝警惕也瞬间消散。

这样的老人,不管在什么时代,都值得人去尊重。

又向前走了不远,便来到了一个路口。

一路走来田向南也看出,这个青山大队大约被划分成了田字形,以一条横贯全区域的十字路将之分为了四个区域。

田向南想着,应该是当初建立青山大队的时候,就直接把四个村子里的人分作了四个区域。

这样彼此邻居都是熟悉的,既不会轻易引发村民之间的冲突,也更方便管理。

就在十字路口的交汇处,有着几座新建的大房子,门脸都很宽大的那种。

田向南目光一扫,一眼就看到左侧一座房子的门脸前竖着一块大木牌,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供销社的字样。

来到路口之后,张满仓习惯性的抽出了腰间的烟袋,回头撇了一眼田向南他们几个,随后对准林大山道。

“他们就先交给你了,我去知青处那边看一下,顺便催一催进度......”

林大山也知道他不待见这些知青,也没勉强,点了点头。

随后他对着田向南几人又招呼了一声,走进了供销社对面的一处新建大院。

想来,这里应该就是青山大队的大队部了。

简单的给几人做了身份登记之后,林大山笑着对田向南他们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穷光蛋,赚钱全靠挂!
开局穷光蛋,赚钱全靠挂!
项华重生回到2002年,救下老婆女儿,挽回了她们的性命!前世对娇妻和女儿亏欠太多,重活一世,他要将对她们的爱通通弥补。什么?家里没钱!!没事,我来挣钱。什么?女儿想要买跑车!没事,我多给她点零花钱。什么?你怀二胎了!!!没事,只要是我的孩子一定让他上福布斯排行榜。……
小松太郎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作为户外运动和野外生存爱好者的张崇兴在一次登山过程中,安全绳没系牢,意外穿越到了1968年的东北农村。这辈子,可不想再折腾了,娶个能相伴一生的媳妇儿,养几个孩子,带着家人在这个特殊年代安安生生的过日子,没什么远大理想,一家人平安喜乐就好。当然这日子要是能好一点,再好一点……
慎思量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这个白月光,只想躺平摆烂
?????+拥有前世记忆的苏幻转生到一个与地球无比相似的世界,一次偶然的相遇,他机缘巧合的救下了几个正在被追杀的小女孩。原本只是随手为之,以为此生不复相见,然而,十年后……!
南方v小辣椒
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
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
关于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是什么鬼:(本书完全变身在后期,日常恋爱文,节奏慢热,先正常恋爱,再彻底变身,不喜勿入)为什么碰到手就会变成女孩子啊,这个体质谁爱要谁要,我才不要啊!看着自己老肩巨滑的肩膀,初墨陷入了沉思。
词荧
我重生了,这次换你舔我
我重生了,这次换你舔我
再次睁眼,是高三那年夏天,烈日灼人,蝉声震天。重活一世,姜尘笑了。望着教室角落那道熟悉的白月光,嘴角却缓缓扬起一抹讽刺的笑。重活一世,他要为自己而活。沈知遥:“姜尘,昨晚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也答应我了,不是吗?”姜尘露出一个微笑:“我反悔了,朋友这种东西,太昂贵,我好像付不太起,还是算了...
超爱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