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

第53章 黄金枪,大铁戟,合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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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懂,那些军阀头头们只会骑着马烧杀抢掠,却不知道最值钱的从来不是金银,是人。

只要给口吃的,给个安稳地界,哪怕是石头缝里,老百姓也能刨出粮食来。

至于食物问题。

刘醒非有钧天壶。

储备了一定的物资。

如果只是一定时期,还是能支撑下去。

刘醒非在寨门外划了片三里地的缓冲区,立了块木牌:“入此界者,勿携刀兵,勿扰耕作,违者斩。”

头一个来的是个断了腿的老农夫,背着半袋麦种,跪在地上求刘醒非让他种完这季。

接着是逃荒的铁匠、被军阀战争打散的货郎、抱着孩子的寡妇……三个月后,缓冲区外自发搭起了两百多间草棚,炊烟在黎明时连成一片,倒比寨子里的烟火气更旺。

他们开荒时会往寨墙这边看,见刘醒非真的不抢不夺,便敢把家眷接来。

秋收前那段日子,山涧里的野菜、松林里的蘑菇、溪水里的鱼虾,竟让这数千人安稳活了下来。

有次刘醒非站在寨楼上往下看,见孩童们在田埂上追蝴蝶,突然觉得这“仁义”二字,倒也不是那么可笑了。

夜里睡不着,刘醒非总爱坐在寨墙垛口上琢磨。

他一次次的回忆跟马步高的恶战,刘醒非在出枪战斗时,好像有那么一瞬间,浑身的力气都拧成了一股绳,眼里只有敌人的咽喉,耳边的厮杀声都淡了。

可那股劲来得快,去得更快,使用之后,身体的状况就会往下一跌。之后一段时间里,胳膊就开始发沉。

大头目的功夫是真高。

他的大戟时总有层淡淡的白气裹着戟身,明明动作不快,却让人躲不开。

那会儿刘醒非以为是他练的内功深,现在才想明白,那根本不是寻常武功路数。

普通人练拳,讲究练精、练气、练神,把这三样攒到一处,叫天人合一。

可再怎么合一,也是从三样凑成一样,就像用线把三颗珠子串起来,总有松劲的时候。

刘醒非跟人拼命时偶尔摸到的那一瞬间,就是珠子串得最紧的时刻,可劲儿一过,线就松了。

军武却不是这样。

它像是把精、气、神直接熔成了一块铁,没有“凑”的过程,生下来就是浑然一体的。

就像日头挂在天上,不会有“快到正午”的说法,它就一直悬在那儿,把光和热泼洒个不停。

想通这点时,山风突然停了。

刘醒非攥紧拳头,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涌,比往日更沉,更烫。

若是能让身体一直泡在那种巅峰状态里,让筋骨被那股劲日夜打磨,会成什么样?

或许真能像老人们说的那样,一个人闯进千军万马中,凭着一身气血就能冲散箭雨。

或许那些所谓的“刀枪不入”,在这种体魄面前,不过是层窗户纸。

寨墙外传来打更声,梆子敲了三下。

刘醒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砍过人,也扶过犁。在这五虎乱世里,他们说——守着“仁义”是傻,说——琢磨这些是疯。

可傻又如何,疯又如何?

刘醒非占下这处山寨,立起这面旗,不是为了当个笑话。

等明年开春,地里的麦子长起来,等刘醒非真的摸到了军武的门道,那些笑过“仁义山庄”的人,大概就笑不出来了。

山风再起,吹得寨旗猎猎作响。

刘醒非转身下楼时,听见田埂那边传来几声鸡鸣,在这乱世里,竟透着几分安稳的意思。

窝在这山寨的日子里,日子过得糙,心思却没闲着。

白日里听着那些弟兄们猜拳喝酒,夜里就着松明火把的光,刘醒非总忍不住摩挲手里那杆黄金长枪。

枪身依旧泛着冷冽的光,可自上次跟大头目那一战后,心里头总像堵着块石头——这枪,不对劲。

那日对阵,大头目的大戟横扫过来时,刘醒非才猛然觉出这黄金枪的娇气。

它够锐,够利,扎出去能透三层甲,可真要跟军伍里的硬家伙硬碰硬,就显了虚浮。

大戟带着劈山裂石的势道压下来,刘醒非枪杆一抖,竟觉着手腕发麻,那股子游移不定的劲儿,在军武对撞里简直是致命伤。

说到底,它更像江湖艺人手里的玩意儿,好看,却经不住实打实的鏖战。

这念头盘桓了几日,眼瞅着寨外的风声越来越紧,我终于咬了牙。

角落里那杆被大头目化成的大戟还在,黑沉沉的,透着股子蛮横的狠劲。

一个念头疯长——把它俩融了。

旁人融兵器得请铁匠,架熔炉,叮叮当当敲上半月。

刘醒非不用,他是降术师。

月黑风高的夜里,刘醒非在寨后的空地上画了阵,将黄金枪与黑铁戟并排摆开。

指尖划过枪尖戟刃,念起晦涩的咒文,周遭的风忽然就停了,连虫鸣都咽了声。

降术不是打铁,不靠火炼,靠的是“煞”。

以刘醒非精血为引,逼出两柄兵器里的凶煞之气,再拧成一股。黄金枪的锐煞与大戟的钝煞本是相冲,咒文念到急处,两柄兵器突然剧烈震颤,枪尖崩出火星,戟刃泛着黑气,像是要挣脱控制。

刘醒非咬碎舌尖,一口精血喷在阵中,轰然一声闷响,两道影子竟缠在了一起,金光与黑气翻滚着,渐渐凝成一杆新的长兵。

等烟消雾散,刘醒非伸手一提,心里头先松了口气。

枪杆粗了一圈,再不是从前那小酒杯口的纤细模样,竟有盏口茶杯粗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指腹能摸到融合后凹凸不平的纹路,像是两柄兵器的魂魄在里头较劲,反倒生出种踏实的稳重。

试着往上一提,胳膊肘都觉出了分量,却不是累赘的沉,是那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稳。

轻轻一挥,没带多少力道,却听“嗡”的一声低鸣,周遭的空气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猛地一扯,竟真有了撕裂般的锐响。

震荡开的气浪扑在脸上,带着股子冰碴似的寒意,刮得皮肤一阵发紧。

刘醒非提着新枪站在月光下,忽然就笑了。

这才对路。

枪还是那杆枪,却又不是那杆枪了。

黄金的锐藏在了内里,大戟的沉凝裹在了外头,挥起来既有破开坚甲的利,又有横扫千军的势。

握在手里,仿佛能听见无数厮杀声在枪杆里冲撞,那是两柄兵器的记忆,也是刘醒非往后要走的路。

风从寨墙缺口灌进来,吹得衣角猎猎作响。

刘醒非掂了掂手里的枪,清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不只是兵器,还有握着兵器的他。

这山寨的日子或许还长,但再出去时,刘醒非手里的家伙,绝不会再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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