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洪福

第16章 马月娥与高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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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星期天上午,高歌和二哥、晓月姐姐正在糊纸盒时,一位与晓月姐姐年龄相仿,相貌普通大方的女子拘谨微笑地走进来。

先礼貌地与大家打完招呼,再看向高歌问:“你就是高歌吧?我是你未来的嫂子马月娥。”

晓月姐姐虽然讨厌高进,但对这位比她小三个月的女子(后来知道的)像是一见如故,主动与她亲切交谈,也许是她俩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月字,让高歌愈发感到两人有点相像。

交谈中,高歌知道了她是塑料五厂的工人,一家六口都是。因为父母和四兄妹都住在家里,实在是过于拥挤。通过介绍认识了高进,觉得他身高和相貌都还不错,工作单位也好,最关键的是他有房子,所以便同意与他交往。住房,一直都是困扰国人的难题。

马月娥与大家简短交谈熟悉完毕,便告辞离开。张奶奶很满意地说了一句:“歌儿,你发现没?你这个嫂子很经看,越看越招人喜欢。”

晓月姐马上附和有同感,还提醒高歌要区别对待,不能因为高进而冷落她。

令高歌意想不到的是,两天后中午下课时,竟然看到马月娥站在学校食堂门前,手提一个饭盒等着他。见高歌拿着碗筷和同学们出现,一脸温柔的微笑比春天还要暖和,高歌也发现她比前两天好看多了,怪不得张奶奶说她经看。

“高歌,姐给你做了红烧肉,你慢慢吃啊,晚上我去张奶奶家拿饭盒。”第一次,马月娥将温热的饭盒给了高歌后便离开,回头再次留给他一个关爱温暖的笑容。

不得不说,高歌开始喜欢上这个姐姐了,只是遗憾她不该和高进在一起。哥哥确实配不上她,是远远的配不上。按现在的说法,就是一棵光鲜的大白菜即将被一头蠢猪给糟蹋。高歌不禁为她担忧起来,她今生能幸福吗?

大专大三的课程还是有一些,高歌很快就淡忘了此事。哪知一周后,马月娥又一次送来肉炖豆腐,还主动和高歌一起在学校食堂吃午饭,她知道高歌只在学校午餐。

“高歌,姐真羡慕你是一名大学生。今后风光了,可不能忘记姐对你的好哦。”

见高歌有点惊愣,她继续说:“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高进,也看不起他,明年和他结婚也是我赌一把,我实在是太想离开拥挤不堪的家了。万一他今后负了我,但我看好你绝不会对我不管不顾,哪怕是我不再对你好。我就奇怪了,同是一个父母所生,区别怎么会有这么大呢?如果你是高进,那我一辈子可美死了。嘻嘻!”

马月娥美美地看着高歌,扑闪着清澈眼眸,充满了对他的信任。高歌骤然发现,她很有一种说不清的好看,只是过于朴素掩盖了而已。他的内心,开始有了两个姐姐,标志着他接受了马月娥。不,是三个姐姐。高虹虽然难得出现一次,但她毕竟是自己的亲姐姐。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她能活着就够不错了,还能要求她什么呢?

高歌又一次想起了姐姐,心里滋生出莫名的痛。她虽然继承了妈妈的漂亮长处和本人自身特有的美,但在高歌眼里,姐姐的美就像是一座盆景,是痛苦扭曲的产物。假如出生在幸福家庭,高虹和婉儿一定是一对最艳丽清雅的姊妹花。

高歌还是没忍住,利用没课时间去了姐姐工作的小学,看到姐姐坐在办公桌处一边批改作业,一边与同事们交谈很是吃惊——姐姐终于学会与别人说话和微笑了。

见弟弟突然出现,高虹秀眉一扬,淡淡地看着他靠近,听他叫着姐姐。她内心其实高兴坏了,可怜她没学会表达,只能默默地看着弟弟。如果她是正常心态的姐姐,一定会起身拥抱这个英俊的弟弟,还会送他一个甜甜的亲亲。

“你来了。”她的话语寡淡得让同事们惊异,不解地看向她。

高歌很是理解和适应,将带来的水果放在她办公桌上。高虹这才想起该起身了,讪笑一下提上水果拉着弟弟去了宿舍。这是高歌第一次来到姐姐的住所,一间约14平米的房间干净整洁,还有一种女孩子的清香。

“在我这吃晚饭吗?我好准备。”姐姐说,言语像是拼凑出来的。

“不了,待会就走,你也知道我事情多。”高歌回应。

“那两个闹离婚已经是满城风雨了,老家伙在外面沾花惹草是人人皆知,还获得“风流大侠”和“寡妇帮帮主”称号,你可千万不要受到负面影响啊。好好再坚持几个月,毕业了就远走高飞,越远越好。”姐姐提醒道。

“去哪?婉儿在这里我能去哪?没了哥哥她怎么办?何况还有爷爷奶奶和师父一家人呢,我离得开吗?”高歌说。

“行了行了,到时走一步看一步吧。”高虹有点失望,有点羡慕,又有点嫉妒妹妹婉儿的看了看弟弟。

“我今后能在他心目中有婉儿的地位吗?”她心语自问一句。

聊了过半小时,高歌离开。姐弟交流,让高歌知道她的工作情况还不错,并且有好几个小伙子在姐姐这里碰了壁。她的理由很简单:自己没有爱,拿什么去恋爱?

步行在人行道上的高歌,感叹时间真的好快。一晃的,姐姐竟然有24了。如果婉儿还在,也即将18了,应该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子。悲伤,再次涌向心头。

日子继续,马月娥每间隔约一周时间就会来校看高歌一次,也会一起在学校食堂就餐。后来,发展到去他宿舍帮他洗衣洗鞋洗床单,两人也随之加深了姐弟之情,高歌发现她愈发好看了,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

马月娥知道高歌有时会欣赏她,也非常喜欢被他欣赏,还主动拥抱亲吻高歌。她是真的喜欢他,也很爱他,只是这种爱一直没有正确的名称。

高歌看了一次婉儿,给小树、蒲公英和野菊花浇足了水,便开始了毕业前实习,地点为远离城区七公里远的柴油机厂。有了雅马哈摩托车的大哥将自行车给了弟弟,晓月姐姐总感觉弟弟是离开家一般,经常骑自行车去柴油机厂看望高歌。有趣的是马月娥也是这样,她俩宛如商量好一般,总是错过而来。

因八十年代中期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和强调专业对口,高歌父亲被调到第一建筑公司技术科,公司成立设计室后又成了一名建筑工程师。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上,父亲的确是一位佼佼者,德沅市同行无人超越他,最多为并驾齐驱。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父亲如鱼得水,经常被人私下请走,额外收入亦是颇丰。作为属于率先进入小康的人,他更是为所欲为、绯闻不断,如果不是在工作上属于骨干力量,父亲早应该是被开除公职的下场。父母最后一波激烈的吵闹趋于停止后,一种累让两人走向了分居。

父亲为数不多的朋友刘叔叔,是唯一被高歌喜欢的人。他是中专毕业生,是父亲负责柴油机厂新车间修建时认识的。高歌一直搞不明白,他俩怎么会成为好朋友?

高歌实习时,刘叔叔正好是柴油机厂机加车间主任,高歌的实习岗位也是在机加车间。刘叔叔以前来高歌家两次,特别喜欢高歌和婉儿,最后一次是夫妻俩带着三岁的儿子家宝来的。婉儿离世那晚,夫妻俩也是一同赶来吊唁。

看到长大成人、即将大学毕业的高歌,刘叔叔激动难耐,绝不许高歌中午去厂食堂,有时晚上还要强留他吃晚饭。偶尔也会让高歌辅导读初中的儿子家宝,还有读小学女儿家珍的学习。刘叔叔和蔡阿姨夫妻俩对高歌是真的关心,经常让高歌感动,来过的马月娥和晓月姐姐也是深有同感。

这本是美好一切,可皆被风流成性的父亲残忍破坏,给高歌一生留下一个巨大的悲剧与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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