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界当活阎王

第218章 以财入道(1/1)

新笔趣屋【m.xbiquwu.com】第一时间更新《我在鬼界当活阎王》最新章节。

云江柳氏一直是圣域的首富,一直以来该宗门都以炼金术着称,即使是大劫过后,柳云晚虽然不练功法,但依然沉迷于炼金,很快又把圣域的经济牢牢掌握在手里。

知道人间重建后,他又把商铺开到了人间,和鬼界打好关系后,又开到了鬼界,除了毒域和魔域他不敢去外,他的商业大厦已经开遍三界了。

不过他一直有一个修仙梦,有没有可能,有没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修炼炼金术也能成仙,金子看起来和修仙毫不相关,看起来那么庸俗,是不是和成仙背道而驰呢?

可是他就是喜欢炼金,就是喜欢经商,对于其他的术法丝毫不感兴趣,现在他有点泄气了,到底怎么办呢?

柳云晚:“翧哥,你说,我做的这些到底有意义吗?是不是只有拯救世界的才是大英雄,我只是一个商人,一个庸俗得要死的人,是不是无论如何都成不了仙?”

圣主难得见柳云晚那么认真,那么正经,“当然不是,你是一个伟大的商人,你给那么多人带来了谋生的工作,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柳云晚伤心地说道:“你们到时候都修炼成仙了,留我一个人和一堆金子孤独到死……”

圣主:“修仙修的是心,任何成仙的功法亦没有高低之分,谁说炼金术不能成仙了?”

柳云晚:“真的吗?哥,你不是骗我的吧?”

圣主:“当然没有骗你,说不定你以后就是财神爷的传人了。”

柳云晚听了,十分开心,虽然他不敢肖想去当财神爷的弟子,但他相信圣主不会骗他。

其实这是真的,后世成神的人中,最特殊的便是柳云晚,他是以财入道的,他不是财迷也不是守财奴,钱对于他来说就像好比琴对于琴圣的关系一样。

钱,作为一种交易的工具,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

柳云晚喜欢和钱打交道,钱不会骂人,不会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钱安安静静的,给他一种富足的安全感。

他甚至想和金子结侣,要是金子可以变成金子姑娘就好了。

人心会变,但金子永远不会变。

柳云晚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位姑娘动心,却唯独对金子情有独钟。

金子是一种完美的东西,它有完美的色泽和万年稳定的情绪。

依从性也很好,很柔软,任由人们把它制作成任何的形状,有圣人说:上善若水。

柳云晚则认为:上善若金。

柳云晚天天抱着金子睡觉,金子不会批判说什么你不配拥有我,

柳云晚的愿望是:每个人都有数不清的金子。每个人都能成为金子。

每个人都能发现其实自己就是金子。

他希望每个人都能看到金子的美。

对于金子的追求不要有羞耻感,不要有匮乏感,金子,金色,本身就带着富足和丰盛,带着希望。

大胆去追求金子,看到它身上的闪耀的金光,好像在说,只要你们想,都可以拥有,你们为什么要觉得你们不配拥有呢?

明明每个人都可以散发自己的金光。

也许是其他的光,紫光、黄光、白光,但不要紧。

每个人都是光的化身,都是永恒的存在。

金子掉进了泥潭里,用水冲一冲,身上的泥就掉了,依然是金晃晃的存在。

所以请不要怀疑自己,宝珠只是蒙尘了,噩梦该醒了,凤凰该涅盘了,金子该发光了。

以心为门,可以财入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唐
大唐
关于大唐: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四顾而杀人,十步不留身,昨晚尚在青山百里处,今朝已观洛水之前,东去不回,饮而歌之,是谓风流各人有各人的人生,就算回到大唐双龙的世界,也无需跟随着他们的脚步走,就把他们当成路人甲吧适宜生存的世界,唯有自己亲自来创造本人已经完成二本书最后的地球战神战国逆风记欢迎大家相互阅读
荆柯守
修仙界来了个大学生
修仙界来了个大学生
陈盛戈,一个普通女大,猝死后穿到了一个修仙界小掌门身上。小掌门一辈子就想着把门派做到天下第一,却早早夭折。陈盛戈穿过来占了身体,便打算圆了人家的遗愿。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没管过门派但上过高中啊!应该,应该差不多吧?陈盛戈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做起了门派掌门。妖风四起、河水沸沸。陈盛戈泰然自若说起了地理知识,解释着晚上吹陆风是正常现象,下一瞬就被鱼妖一口吞下。教授新徒弟招式时,她脑袋空空。陈盛戈教了
想吃葱花的吗喽
神笔夜叉
神笔夜叉
??凡人执笔,夜叉为伴,共绘仙途!?无灵根的凡人少女夏茶,意外被家族灵器符笔选中,踏入仙界圣域。碰到夜叉,他非魔非仙,乃是圣域域主莫玄初身上分裂出的半神之灵。他们彼此吸引,共同成长。一支笔,绘尽山河万象;两颗心,破尽天道桎梏!
牧野之雪
自带空间,修仙大佬只会种田
自带空间,修仙大佬只会种田
关于自带空间,修仙大佬只会种田:萧云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了,依稀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鬼啊,就被拉进了棺材,然后棺材重新盖上了......
落叶中的尘
纯阳
纯阳
关于纯阳:死亡之神入侵仙道大千世界,掌握死亡法则,形成埋骨之地,步步紧逼万千修士,赶赴外域,与神争战苍茫大地,谁是正统,谁掌纯阳给一个我的读者群:
荆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