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关于不知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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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六月份开过一个活动,猜薛凌为什么会写“不知春”。

那时候我说,大概会在十天后写到答案。

感谢上帝,我当时并没说会在十天后写完答案。

总之,守信是种为人称道的美德,而朕,美德如洪水泛滥滔滔不绝。

我确实在十天后写到了不知春这章,只是数个十天后,才写完。

书越往后写,越是怪的很,明明很小的细节,我总要写很长很长的内容才能把那么一丁点细节铺垫的合情合理。

有时候我也怀疑,难道我变成了一个水货?技术不够,反应来凑?哎,这该死的身体,干的多了,它主动就....

我说码字啊,就是手用多了,还没动,水自己淌出来了,所以就....

但是不能啊,人家水多人家有钱,我是个扑街,不能如此...duck不必....啊。。

总之,矜持是种待价而沽的商品,而朕,恰好卖不出去砸在了手里。

此处是广告时间(一个扑街的无力呐喊:加钱啊,你们加钱啊!你们都不加钱,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迸发?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四溢..其实我职业素养极高,专业能力极强,能口能手...

具体表现为,语音输入可达到两百字每分钟,键盘输入可达一百字每分钟。写得慢主要还是因为矜持,子曾经曰过,语迟则人贵。

甭管能不能卖出去,就说朕贵不贵吧,朕无价!)

总之,灵感迸发需要金钱催化,才华四溢需要金钱助力。

概括一下就是,我蠢是因为我穷,这句话倒过来说也成立。

鲁迅在他的后园看了本小章一眼,他说以上是废话,以下也是。

不知春这一章,又写了好久,值得我给她个单章。

如果她死在某个时间点就好了,那所有人都不会遗憾,包括她自己。

就像当初我看绝命毒师,如果老白能死在那一刻,是最好的结局。他赚了足够多的钱,还没失去最重要的人,名声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化学老师,诺贝尔奖贡献者。

薛凌死在平城那场火里就好了,是最好的结局,她并没有手刃魏塱,但是战事还没起,老李头还活着,她可以带着骄傲葬身在火里。

但是最后老白穷途末路,而薛凌.....大概差不了多少吧。

人就是,停不下来啊。

我写她成了朽木,朽木知春,至少能长出些绿意来,哪怕是苔藓。

不知春,只会烂成一滩淤泥,又黑又臭。

非要追溯到一开始的伏笔,是在我两年前开书的那天,我就知道我的主角会参与挑动一场战事。

之所以说参与,是因为,她大可不必承认是她一人挑动了这场战事。古代的战事,从史书上读来,细枝末节处都是吃人。

我想了很久,要如何去写她与过错碰面。是看到伏尸百万,还是看到赤地千里。

但是,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于她而言,百万也好,千里也好,都应该只是个数字。

上位者看到数字,非要说触动很大,那不是我的写法,也不是我认知中的事实。

我也没有指望这个过错可以唤醒她什么,只是想写她在一路走到黑的过程中,往回看看,其实自己遇到过光亮。

如果当时停下来,或然会有别样超脱。

当然,不停也好,我这一路走的艰难,眼看要到头了,凭什么要停呢。

所以,我在开书前十万字的时候放了件貂儿,直到两百二十万字的时候,这件貂儿才正式穿在了身上。

当不知春三个字作为章结尾语发出去的时候,这本书完不完结,其实对我而言都不重要,因为写到这,我当初最想写的东西,已经写好了。

在这一章里,关于春的意向非常多,它的时间线,准确来说其实是从立春那天开始,到立夏截至。

不过,我的章节名相关内容往往要到下一章过半才结束,所以正文里时间线还没到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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