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馆长后,历史名士纷纷复活

第十三章:学诗自有惊人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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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寂华礼貌地站起身来:“我叫张寂华,今年十四岁,初中生,我喜欢......写诗。”

“写诗?”李白仰天大笑起来:“啊,乘鹤上西天,暂别昨日,饮酒踏歌,醉后作诗,好一件美事!”

“既然喜欢写诗的话,你应该有喜欢的诗人吧?”杜甫相比之下显得沉稳。

“嗯,古诗的话,李杜自然是我最喜欢的,如果是词,豪放派我最爱东坡,婉约派我更爱易安。”张寂华解释道。

“哈,正巧,我们这都齐了,”苏轼伸出手,露出开朗的笑容:“我记得你们现代是握手代表礼仪的,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苏轼。”

李清照理了理自己的鬓发:“我是李清照,易安居士。”

“李太白,青莲居士。”李白边啃着鸡腿,边说道。

杜甫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叫杜甫,叫我子美就行了。”

“啊这......”张寂华的身子禁不住颤抖。

“怎么了?”蒋秋岚关心地问道。

“眼前的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我.....我,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张寂华说道。

蒋秋岚杏眼微微弯起,眼神澄澈无瑕:“怎么可能是假的,你不是想要请教他们吗?现在问吧。”

张寂华吞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随后,他看向苏轼:“其实,我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就是觉得......迷茫。”

“少年时候,迷茫是正常的,因为要探寻自己的人生道路。”苏轼说道。

“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诗人,可以为自己创作,但是,现在我的父母,并不给我做这样的事情,如果,我跟你们是一个时代的人就好了,我可以作诗,可以云游四海......”张寂华越说越情绪崩溃,双眼有些泛红。

“其实,一开始我并非想着作诗人的,”李白喝了口酒:“我平生最大的梦想,是布衣入相,平步青云,辅佐朝政。”

“我也差不多吧,写诗,作画,书法,都只是我的爱好,平生最大之志,是为国奉献,上书朝廷。”苏轼赞同李白的话。

李清照叹气:“我学过些诗文,后来金人入关,哎,明诚走了,一个人飘飘摇摇地南下,写点小词发泄下情绪罢了。”

杜甫更是摇着头,有些自嘲地说道:“国春在的时候,我还是很受欢迎的,但若是按照现在的标准,我一个富家子弟,最后只能住破茅屋,我的一生更加失败。”

杜甫说罢,四人仰头看着天花板,齐齐叹气。

“喂喂喂,你们面前的可是青少年,好歹说点鸡汤也不错啊。”蒋秋岚小声吐槽道。

“其实,鼓励的话,大有所在,”苏轼咬了一口鸡翅:“一蓑烟雨任平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从古至今,总是有着某种标准,活着的标准。”

张寂华有所共鸣,连忙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好标准就意味着,好的出生,考个好中学,然后考个好大学,出来再找份高收入的工作。但是,我只觉得,这样的人生没有什么意义,我喜欢写诗,可是这和这种标准没有关系,所以,我自己也觉得迷茫。”

“你才十四岁,你想太多了,”李白开起了自己的玩笑:“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天天舞刀弄剑,想着去蜀地学剑术,做个仙人。”

李清照抬起头,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光:“我也是,当时无忧无虑,和姐妹泛舟饮酒,每日的暮色都美不胜收。”

“我当时游历四方,想着实现自己的志向。”杜甫说道。

“我当时刚结婚,和夫人共枕,夫人同我挑灯夜读,哎,时隔多年,我依然想念她。”苏轼嘴角处多了一抹笑容。

其他几人闻到狗粮的味道,用要杀人的眼神盯着苏轼。

“哎,好了好了,我当时在备考科举就是了。”苏轼尴尬地笑出了声。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李白摸了摸腰间的青莲剑:“我许久没有御剑了,倒是想去外面看看,小兄弟也要开开眼界,才能顿悟道理。”

“御剑?!”蒋秋岚眯起眼:“这风险有点大,而且要是被看见的话,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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