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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聿淮不记得这场谈话进行到最后,自己还说了什么,也许是些负隅顽抗的虚词废说,也许根本没有,因为到头来总归是于事无补的。
他从她的眼里看到了早已写好的答案。
她去意已决,而他无能为力。
浑浑噩噩回到住所,自然是了无睡意,褪黑素也不起作用,辗转难眠之下,他到客厅独自坐了一刻钟。
窗外的月光泼了一地,骤然间惊觉寂静得可怖,打开电视放出点声音,随机调了几个频道。
午夜档放的大多是白天的重播,遥控跳到东江的一个地面台,正播送一档颇受本地人欢迎的调节栏目。基调是家长里短,找上台来的却都是极尽奇葩之能事,从血缘至亲到五服开外,荣宁二府尚不能及。
戴着墨镜口罩的当事人坐在屏幕前,或激昂或悲切地互相控诉,倒是热闹非凡。
他们中有的是含辛茹苦半生的父母子女,有的是同床共枕几十年的柴米夫妻,如今却当着众目睽睽倾倒苦水,指责怨怼,失魂落魄。
林聿淮想起一篇忘记在哪看过的报道,撰稿人因家中长辈沉迷此类栏目,受此启发组织了一场回访调查,通过公开手段联系上几十组家庭,结果自然是劳燕分飞的居大多数。即使曾经在镜头下表演出怎样的皆大欢喜,最后多半还是一地鸡毛。
十年修得同船渡,也许不过是一场大型的刻舟求剑。
其实也很符合常理,履霜之渐,岂在一朝一夕,倘若幡然醒悟有那么容易的话,这世上便不会有这么多的事与愿违。
偏偏这事与愿违落在他头上,才发觉竟如此难以忍受。
覆水还能够收回吗?他不敢确定。大约与愚公移山精卫填海没有分别。
电视里呜呜喳喳地闹了一夜,他听了一晚这恼人的动静,将近拂晓才恍惚睡着,不甚清明时做了个接近真实的梦。
梦里回到十八岁那天,渝城的家里,他被同学团团围在中间,朦胧昏黄的灯光下,对面的女孩一如当时仰头看向自己。而他四处张望,发觉江微就站在门口,和他遥遥对视一眼,便转身离开。
这回他不管不顾地抛下众人,拨开重重人群追了出去。追到楼梯时看见她的背影,长吁一口气,按住她的肩膀,正想说话,那人转过头来,却还是白芩芩的那张脸。
他猝不及防地往后退了半步,对方仍笑着,“咦?难道不是你当着她的面亲口答应我的?还能怪到别人头上吗?”
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翌日清晨,林聿淮难得早到律所和团队开复盘会,顶着乌沉一片的眼睑进了楼里,经过大厅时听见嘈嘈切切,不知在议论什么。因他看起来心情欠佳,也就没人敢上前搭话。
开完会,所里的同事问他能否送自己去趟法院,他的车昨天送去保养了。林聿淮眼下没有急事,便答应他捎带一程。
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出来,经过门口时撞见写字楼前聚集了一拨人,当中的那个正在发传单,还拉了条横幅在道旁的两棵梧桐树间,白底黑字,好像是搞什么维权。
林聿淮匆匆瞥了眼,没看清楚具体内容,一旁副驾的同事倒是很感兴趣,摇下车窗多观望了一会儿,“我怎么觉得中间那个人有点眼熟呢?”
“是吗?”
他对此意兴阑珊,还沉浸在昨晚的情绪中。路上同事和他聊起手上这件新案子,因为是一审败诉后才更换代理人,还得专门跑一趟去调看卷宗。
听到法官的名字,林聿淮皱了皱眉,和自己曾代理过的一起商标案似乎是同一位主审法官。
不巧的是,那是他正式执业后吃的第一场败仗,而委托方的法定代表人是他的父亲。
那时候林聿淮才刚过实习期,正式成为一名双证律师,卯足了劲儿要证明自己,一心扑进工作里。适逢彼时父亲的企业有一桩商标纠纷,把案子交给他,并对此寄予厚望,向所有人提前宣告只需等待凯旋的消息,尤其是当着老爷子,以彰显自己教育理念的成功。
可到头来还是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