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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才开始没多久,猎人不太可能进行长距离移动。一楼那三个猎人中,必定有一个是从二楼下去的,加上镜厅内被我击杀的那个,目前二楼很可能已没有猎人活动。
作为巴洛克建筑的主层,二楼是整栋建筑最核心、最华丽的生活与会客空间。贵族们会不遗余力地在这一层展示财富与权力,但他们同时又十分注重隐私,会客厅套起居室,再套主卧,又套小型书房。越是私密的空间,越是会被深深藏起。
而比那些私密空间更为隐秘的,是专供仆从通行的暗道。与宽敞明亮的主通道形成鲜明对照,它们如蛛网般四通八达,藏身于墙体夹层之中,狭窄逼仄,光线昏沉,脚下铺着廉价的木板,每走一步都会吱呀作响。
这或许是整座宅邸中最粗糙简陋的地方,却恰恰是玩捉迷藏的理想场地——路径纵横,意味着进退自如,机动性极强;空间窄狭,说明一次只能通过一人,更利于躲藏;地板陈旧,使得任何细微动静都能被及时察觉,方便逃生。
我拽着阿奇的手腕,在一间间相连的房间中快速穿行,最终将他藏在了书房后方那条隐蔽的仆从通道里。
“这把匕首你留着防身。”
我将腿上的匕首解下来,塞进他怀里,随即就要走。才起身,衣摆传来拉扯感。
我低头看过去,只见阿奇仰着那张哭花的脸,眼中满是小心翼翼。
“哥哥,你能不能……能不能顺便帮我找找姐姐?”他说到最后几个字,声音越来越小,手指也慢慢松开。
他姐姐已经失踪四个月了,坦白讲,幸存概率渺茫。但面对这样一只迷途的小羊羔,好牧人又怎能无动于衷?
“你姐姐叫什么?”
他眼睛骤然亮起来,含着泪道:“叫晓敏,和我……和我长得很像!”
我抬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告诉他我会留意。
尽管仆从通道内不见天日、方向难辨,但对我这种从小走惯了此类通道,并且有极强方向感的人来说,想要通行无阻地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并非难事。
一路来到尽头,走出仆从通道后,外头是一座连接翼楼与主楼的旋转楼梯。
沿着楼梯往上,在此期间,我又听到了两声沉闷而遥远的枪响。
加快脚步赶到三楼,映入眼帘的走廊一片狼藉,地上满是墙皮与掉落的画框形成的残渣碎片。除此之外,还钉着好几支半臂长的弩箭。
我费力拔了一支拿到眼前查看,发现这是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短箭——无羽,铝杆,粗重的金属剪头呈现锐利的三棱形,命中时刀刃自动弹开,可以轻易穿透任何坚硬的皮层,杀伤力巨大。
俯身察看那支短箭时,因蹲下后与红色地毯的距离骤然拉近,我得以清晰地捕捉到一行血迹,弯弯曲曲滴落在地,朝着一个方向缓缓延伸。
我一下站起身,循着这道血线疾追而去,脚步在三楼走廊上踏出沉闷的声响。
如果说二楼是主客共用区域,大房间套大房间,那三楼就是完全的贵族私人领域,走廊里岔路与转角交错,密布着音乐室、家教室、收藏室等精巧的家用空间。
血迹最终止于一扇饰有金色花纹的大门前,门缝处,大概到我胸口的高度,印着一只模糊的血掌印,宛如一道被仓皇标记的指路标。
轻推房门,一股陈旧的福尔马林味扑面而来,我蹙了蹙眉,悄无声息地闪入其中。
整个空间被分成了两层。第一眼,是挂满一、二层墙面的大量动物头颅标本——麋鹿、犀牛、角马……每一只都栩栩如生,像被时光突然按下了暂停键。
第二眼,是地上大大小小,错落摆放的透明玻璃罐。福尔马林液泛着恶心的淡黄,泡在里面的动物尸体或蜷缩成一团,或无力地漂浮,皮肤被药水泡得发胀、褪色,连原本的轮廓都模糊了,让人难以一眼辨出它们曾是哪种鲜活的生命。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收藏室,却和高雅的艺术品或者名贵的雪茄香茗无关,堆砌与陈列的,都是杀戮后的血腥战利品。
绕过一只两米多高、浸泡着不知名鱼类的玻璃罐,我移步至屋子中央。
一排暖色的灯带从高耸的天花板垂直照下,把正中那些如同杂货店水果罐头陈列区般整齐堆叠的玻璃罐照得纤毫毕现。
灯光刺进液体深处,照亮罐中一颗颗饱满圆润又死气沉沉的火红眼珠。
那是沃民的眼睛。
意识到这一点,我的胃部不适地翻搅起来。
玻璃罐像一座金字塔,层层递减,到最顶上的时候,只剩一只罐子。
那只罐子比其它玻璃罐都要大,足有篮球大小,罐子里是一团奇怪的黑色。我调整角度,往边上走了一些,等看清里头的东西,呼吸都停顿了数息。
玻璃罐子里,装着一颗少女的头颅,圆圆的脸,小巧的鼻子,是阿奇的姐姐。
“唔……”
忽而,一道痛苦而虚弱的呻吟在耳畔响起。
我立刻抬枪瞄准,却在扣下扳机前怔住——玻璃罐后方,戴着白色面具的猎人紧紧箍着身前受伤的沃民男孩,仿佛抓着一块肉盾。男孩脸色苍白如纸,额头满是冷汗,半边身体都被鲜血染红,伤势着实不容乐观。
而就在这时,我身后的方向也传来异动。
“把枪放下,姜满。”对方没有变声,因此我能清楚地听出他话语里的愉悦与松弛。
我仍是举枪瞄准前方,但朝身后看过去。
身着红色礼服的年轻男人站在我后方五米处,手里举着一台猎弩,脸上笑意盈盈。尽管多年未见,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巫溪晨。
啧,最后的两个猎人不仅汇合了,还抓了人质。我紧抿住唇,暗暗呼出一口憋闷的浊气。
“这是我最喜欢的收藏室,你可不能在这里开枪。”巫溪晨说着,将手里的面具丢到一旁。
“巫溪少爷,这么巧,在这都能碰上?”我冲他笑笑,枪口始终分毫未移。
“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油嘴滑舌。”他嗤笑一声,“别装傻了。你只有一把猎枪,赢不了我们两个的,放弃抵抗吧,我保你个全尸。”
“不挖眼睛?”
“挖啊。”仅仅片刻之间,他就彻底推翻了自己刚刚才说出口的话。但他脸上一丝心虚也无,完全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嚣张模样。
“我不仅要挖你的眼睛,我还要把你的脑袋砍下来,送给宗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