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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总觉得比起富贵逼人,还是平安祥和更重要。
回家后,我从家中书架上抽了这本手札,准备往后也记一些日记,想想那个孩子。】
.......
【1982年,初秋。
人年纪渐长之后,总是会回忆往昔。
我见过守祥之后,就总是控制不住想起孩子他妈。
他阿妈只是寻常人,容貌不显,身量不显,更没什么家境。
自幼被亲生爹娘卖到狼窝里去,一熬就是十八年。
一直熬到家里两个苛待她的老不羞死去,男人中风瘫倒,她才不挨打,不挨骂。
.......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一手拎着比她人还高的扁担,一手拖着竹箩筐,正在拾稻穗。
可她又笨,不知道竹箩筐早早已经成了破箩筐,她每走一步,稻穗就顺着破口往后掉。
一路走,一路掉。
旁人都笑她,却不告诉她。
她不明白旁人为什么笑她,却撑着一口气,尽力挺直腰板,像是要尽力活出个人样。
我跟着帮她捡,她却以为是我偷了她的稻穗,扑着要来打我......
好刁蛮的女子呀。
不过,真的好不一样。
我跟着她回了家,给他们家当起了长工。
直到一年多后,她有孕,问我要不要娶她,哪怕吃糠咽菜,她也愿意带着孩子跟我流浪。
我当然想娶她,但是这个孩子,真的不能留。
我和老狗要去干一件大事,往后说不准就会牵连到家里所有人。
不仅是我,阿舅,弟弟们,甚至哪怕弟弟们往后成婚,只要留在向家,肯定就会遭到报复。
这事儿我早早就想过,也打算过。
但真等当那天到来的时候,总是让人痛苦。
她有孕,生产,坐月子......
我都亲手照料。
一直到那一日黄昏,她抱着孩子坐在床上玩闹,见我穿衣服,问我去哪里。
我说,我去给孩子买个玩具。
我骗了她,我再也没有回那个家。
她到处找我,我一路跟着她。
直到她找到阿舅,最后死心,将孩子交给‘刚巧想要领养孩子’的老狗。
我很高兴,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个孩子注定不能养,但我没有办法和她解释为什么不能养,她自己也没有办法养护一个孩子。
所以,她如今自愿送养就是最好的选择。
等她将孩子送走,我就回去找她......
是的,我是这么想的。
可惜,我是个蠢货。
我是个蠢货。
我忘记了,那日在田垄上,她挺直腰杆,撑着一口气同那些男人们抢稻穗的事。
我只记起了她的箩筐有个破洞,她捡进去的稻穗一直掉,但她一次也没有回过头。
对,她一次也没有回过头。
我去找她,她也没有回头。
她丢下了孩子,丢下了我,也丢下了那个家里的一切,南下去纺织厂当女工,还报夜校,学洋文,靠着纺织厂举行的展会崭露头角,结识人脉......
截止我落笔这一刻,她已经从办了个自己的厂子,找了个比我年轻许多的丈夫,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
我偷偷去看过她好多次,她比我第一次见她时要漂亮得多,幸福的多,一点儿都不显老,更不需要我的拖累。
原来,不是她寻常,只是她从前遇见的我,太过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