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春秋不当王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两代人,一件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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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只宠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还得到了一个美女,于是整日就是逗乐玩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有。

到了这节骨眼,楚文王却还就不依不饶了,居然还想着要变本加厉。

说来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显他自己虚怀若谷的态度呢?

于是,这时他居然主动是对葆申言道:

“有笞之名一也!”(文王告诉葆申,要葆申别假打,要打就真打!)

如果这时候换做了其他人,听到楚王说的这些话会是个什么反应?

肯定吓都吓死了。势必都会觉得楚文王说得就是反话。

这能真打?谁又敢真打?以下犯上,这一言不合说不定就是灭满门的大罪啊!

但别人不敢,不代表他葆申不敢。葆申闻言,还真的就用荆条,狠狠的鞭笞了文王一顿!

一代雄主楚文王,便就这样被葆申是用荆条抽了一顿。

而最后的剧本,就很套路了。

葆申一顿抽完,先是自流于渊,请死罪。

而文王则是派人宽慰道:

“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

“再然后,文王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楚国,兼国三十九。令楚国广大至于此者,此皆葆申之力也。”

李然前前后后,将葆申的事迹是如数家珍一般的说了一遍,并且将楚国兼并吞灭三十九国的功绩全都算在了葆申头上,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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