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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凌波微步都被改了,北冥神功还不知道会被改成什么样子呢。
常笙放下书本,捡起了被段誉扔在一旁,又被常笙踩了两脚的纸条,李秋水在上面有写,若是不努力练功,就会眉心痛什么的。
听着就不是什么正经秘籍。
若常笙没有猜错,段誉拿到的北冥神功,里面应该被埋下了隐患。
也就是一练全了秘籍,就相当于给自己种下了类似生死符的东西,练功只能缓解一时,等到最后疼痛难忍,就只有去找逍遥派的弟子,寻求解决的办法。
可人家的传承秘籍,凭什么交给一个外人,最后只能不死不休。
那李秋水杀尽逍遥派弟子的算计,也就成功了。
想到这,常笙忍不住感叹一句。
“段誉不愧是天命之子啊,他自己忽略掉的隐患,老天却帮他处理掉了。”
感叹完,常笙开始看起无崖子留下的武学总录和心得。
当然了,他不是要练,毕竟李秋水都能留坑,无崖子未必不会留,不然他早该让人来这里把东西取回去了。
还是那句话,光从行为来看,他们就挺有夫妻相的。
——
琅嬛福地外
今日的天气不错,不冷不热,剑湖在瀑布的冲击下,泛起一层轻微的水雾,飘荡在剑湖之上,让这里看起来如同仙境。
而常笙在湖边静坐,悄无声息,好似一个死人。
湖中的鱼儿也不知道受了什么东西吸引,聚在常笙面前的这片湖水中游来游去,时不时来个水溅跃,弄得水珠四溅,跳落在常笙的身上。
可奇怪的是,常笙身上却并未有湿痕,水珠或是沿着僧衣滑落在地,流回湖中,或是聚集在僧衣的低凹处,形成一处处水荡。
直到常笙睁开眼睛,鱼儿们才像感知到了什么,四散而去。
他的僧衣也失去了防水的功能,被那些停留在低凹处的水荡浸湿。
“时隔两个月,我的新内功终于成了。”
常笙说着成功,可他的声音中,却听不出半点欣喜。
···
他刚来琅嬛福地的那天,就捡到了逍遥派的武学总录和无崖子的修炼心得。
他先是花了半个月,对着无崖子的修炼心得,用自己的累计的知识,细细拆分了总录里记载着的三大内功,以及凌波微步这种和内功有关的武学,并理解了它们。
北冥神功,根本就不是用来吸他人内力的武功,它甚至没有吸取别人内力的功能。
它原本的功能,是用来吸取天地间无形无相的元气,用来补充因自己越发强大,而越来越高的营养需求,练到高深处,甚至可以做到完全用天地元气来替代吃喝,达成辟谷。
只是想要做到从外界吸取元气这一步,需要修炼者本身拥有极其强大的内功修为。可天地环境的变化,让人们越来越难凭自己,就积蓄到这样强大的内力。
于是就有了凌波微步,只要行走,就加内力。
然而天地元气无形无相、变幻莫测,吸取的多少,往往由不得自己做主,少了还好,多了的元气则会沉积在身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
于是就有了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三十年一清理,还能借助这玩意儿像凤凰涅盘一样,返老还童加寿命条。
至于小无相功,那就是纯用来打架的了。
弄懂之后,他又花了一个月,借鉴凌波微步、北冥神功和不老长生功,自创了一门行走坐卧间,都能自动积蓄内力,且内力修为到了一定程度后,就能自动吸取天地元气,并让自己随时保持年轻的功法。
最后半个月,他又把这门功法和自己的两仪气功融合,多次更新测试后,得到了一门新的两仪气功。
好消息,新版本的两仪气功很成功,仅凭他现在的内力,就能吸取到天地元气,并轻易达成了辟谷的成就。
坏消息,这玩意儿成了插件,被阴阳离合术征用并合并同类项了,两仪气功的运转只能分到一小部分吸取到的天地元气。
好消息,虽然内力的积累和对身体的打磨只比以前快一点点,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逐步清理身体内的‘异物’,自己正处在‘进化’当中。
坏消息,连两仪气功的修炼都不受控制了,他只要不用内力,这玩意就会自己运转,哪怕自己失去意识也是一样。
这叫他如何高兴的起来。
——
剑湖中央。
常笙在把自己脖子以下全泡在水中,只冒出头来,就这样泡着湖水对着不知名人士口吐了三天的芬芳后,终于借助冰凉的湖水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之后,他把头没入水中,调动内力御使水流,给自己来了个全身搓澡,顺便洗了一下衣服,这才上了岸。
不知道哪位大贤说得好,生活就像强X,没法拒绝,就只能享受。
换个思路想想,他现在就像得到了一个挂机软件,不用再自己费力修炼内力了,这是好事。
常笙这般安慰自己,但经此一事,他的心境是彻底乱了,再也没有了隐居的心情。
于是他在用内力烘干了全身之后,便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然后把无崖子留下的两本书一烧,就准备离开。
只是离开之前,他无意间在隔绝湖水的水晶壁上,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什么鬼?
我应该是闭关两个月,而不是两年吧,这头发什么时候长这么长了?
还有这张小白脸是怎么回事?”
常笙走到水晶壁前,抬手梳理了一下自己茂密的长发,脸上写着大大的懵逼。
在水晶壁上的倒影中,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身普通却不太合身的灰色僧袍,披散着一头及腰的长发。
捋开头发之后,显露出的是一张透露着强硬面容的、剑眉霜目、却带着懵逼的小白脸,这种白不是生病的苍白,也不是冰雪般的冷白,而是一种如婴儿般的润白。
他的嘴唇还透着一股淡淡的红润。
常笙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壁中人影也同步摸上了整齐却清淡不茂密的胡须,这才让常笙确定,璧中倒映着的那个、脸上依稀可见平平无奇的人,就是自己。
刚才心太乱了没注意。
他现在不仅长了一头长发,连在河边禅定三年,经历风吹日晒、雪覆雨淋的古铜色皮肤也没了,平平无奇的脸,现在都能称赞一声刚强俊逸。
常笙看向双手,才发现手上多年练武打磨出来的老茧,早已不知所踪,以前粗大的手指,现在也称得上是修长。他要不是个男的,怕是光凭这双手,就能吸引不少色狼。
常笙忍不住的嘴角抽抽。
“怕是真见了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