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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常笙硬挺着腰从诸天最大的连锁青楼——怡红院里走了出来,接过小厮牵过来的骡子,走向了市集。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吕兄诚不欺我,只是不知道,他写下这首诗的时候,是不是也刚被人榨干了身体。”
常笙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集市,丝毫没有注意,身后的怡红院小厮那怪异的眼神。
昨天常笙骑着骡子来的时候,都给他看懵了。
要知道,骡子除了用来拉货外,一般是钱不多且没功夫的人骑的,有钱或者有功夫的人,基本都是骑马,还得在自己的能力范围里挑最好的马。
就算有人标新立异一些的,也都是弄头驴或者牛骑着,像常笙这种江湖少侠骑骡子的,他听都没听过。
要是昨天之前,有人跟他说混江湖的少侠骑骡子,他一定会觉得那人得了癔症。
当时,要不是常笙一上来就扔了一百两银票,点了两个当红的名妓,他都想把人直接赶出去了,更别说帮常笙照顾这破骡子一晚上,还喂精饲料。
无他,太丢人了,感觉他们怡红院的档次都降低了不少。
常笙也就是不知道怡红院小厮的想法,不然他一定会说一句——
小伙子,你还是太年轻了。
有道是:该省省、该花花,骑着单车去酒吧。
骑骡子怎么了,少侠要是不骑骡子,光是养马的花费就得一大笔,哪来的钱去照顾他们怡红院的生意,生意不好的话,他们这些小厮吃什么喝什么。
真是不知好歹。
常笙上了集市,先是认真的吃了一顿早饭,补补身体,然后又去采买了一些补给,这才骑着骡子,走官道往福州行去。
躺在骡子背上,看着布满了云彩的天空,常笙开始思考起挣钱的问题。
毕竟他现在是独自一人,只想着浪迹江湖,没想自己弄个产业什么的,基本没什么稳定收入。
这一路上,要不是经常有些不长眼的劫匪,看他骑着骡子,以为他好欺负,从而贡献了不少银钱的话,他可没法过这么好的生活。
虽然这次杀了田伯光,从那个刘什么的家伙手上,搞到了三千两银票,可以常笙这不时去探讨人体奥秘的活法,这三千两,怕是也花不了几个月啊。
别问为什么专挑高档的地方和人,问就是安全有保障。
“等等,三千两?”
常笙眼睛一眯,发现了来钱快的路子。
很多江洋大盗,基本都挂着悬赏,特别是没甚背景的那些,因为手里都有些本事的缘故,这些人的悬赏特别高。
自己要是游玩的时候,把遇到的江洋大盗顺手给宰了,拿去换赏金,那花销不是基本不用愁了。
还有那些大贼窝,很多都是收入很高、有很多存款的那种,自己只要找个机会去来个无双潜行,那……
常笙决定,以后还是多去酒楼探听一下消息,别总想着吃喝玩乐。
还有就是,是时候再造一个马甲了,不,两个。
——
一个月后,一个叫鬼影刀的家伙,开始在江湖中冒出了名头。
因为赣州府的一处有着几百水匪的水寨,在一夜之间被人夷为平地,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后来回去的水匪,只在烧焦的墙壁上,发现刻在上面的‘归来的鬼影’五个大字。
因为水匪们都死于刀法,所以有人给凶手取了一个‘鬼影刀’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