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罗丽:我愿与你重逢

第11章 (番外)往王的方向努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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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居然我会对从小养大的阿默有想法?

所以,我是个变态!

我决定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五天。

我想通了,我要和阿默在一起!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六天。

我一晚上没睡,拦住了要出去的阿默。

“我想和你谈谈。”我准备表明心意。

“谈什么?”阿默很诧异,但是也没有拒绝。

“我喜欢你!”想了很久,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要和那个魔族在一起?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你喜不喜欢我?

……

这些都不行,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想和她在一起!

我想要她往后余生,仅我一魔!

不,是身边除了我,不能有其他生物!

即便不喜欢我也没关系的。

至少,现在阿默身边只有我。

即便如此,我依然紧张。

尤其是,阿默她沉默了。

我感觉自己心脏即将跳出来。

“阿默,这么多年,你最喜欢我的血,也习惯了我……”

“我们……”

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万一阿默就这么走了呢?

我好像不应该说这话。

万一她就离开了呢?

万一……

“阿漓。”恍惚间,感觉她似乎在叹气。

果然是不要我了吗?

“阿漓。”阿默捧着我的脸,让我与她对视。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

你看,我就知道她要拒绝我!

“但是我和那个魔族真的没什么,我只是在给你准备礼物。”阿默看起来很无奈。

心情好了一点,但是没有好多少。

阿默这话里话外,就是不谈要不要答应自己。

“我现在没有喜欢的人,但是我可以答应你,如果我有想法了,我第一个找你!”

只一句话,我顿时觉得满世界的花都开了!

“好!”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五百天。

阿默的礼物完成了,那是一只很可爱的木制小蝙蝠,最重要的是,这是阿默亲手做的!

那可是亲手!

我就知道,阿默对我是不一样的!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二天。

今天,阿默突然拉着我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看到她这样,我一下子就不想跟她说话了,心里只想逃跑。

我知道,这些天薇薇安一直在劝阿默离开魔族,前往血族。毕竟,血族真的非常需要她。

然而,阿默并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直接告诉我她要离开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情瞬间变得沉重起来,心中充满了不舍。

但我又能怎样呢?我没有任何理由去拦住她。

而且,我也听说了,血族现在正处于混乱之中,急需她回去总领大局。

而阿默作为唯一的初代血族,注定会成为血族的王。

当然,如果她不想当这个王,那我会拼命修炼,让她当上这个王。

这个王,只有阿默不想当,没有她不能当!

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她的决定。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一百八十二天。

距离阿默离开已经有一千六百九十天了。

想她!

我准备去把其他魔族打一顿,看看能不能当魔族的王。

我会成为魔族的王,让整个魔族成为阿默的靠山。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三百一十九天。

阿默离开的第一千八百二十七天。

想她!

我好想她!

我已经成为了魔族的王,没想到现在这些魔族居然这么弱了。

我要好好训练他们,不然他们帮不了阿默,还有可能拖阿默的后腿。

我绝不允许!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七天。

阿默已经离开了三千零四十五天了。

不行,我受不了了,我要去找她!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八天。

阿默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

就是这么还带了这么多血族?

这是要答应我的心意了?

所以带了一堆血族来见证?

但是,阿默上来就是一句,

“你要不要当我的血仆?从此以后你的血液归我所有!”

血仆?这是什么?

阿默的要求,我当然是答应了!

但是我看见阿默在给我使眼色!

我懂了!

阿默现在需要立威,所以她打了我的主意……

得呗,不就是被打两下,问题不大。

而且,我的领地在魔族的偏远地区,而魔族的记性不怎么样,整个魔族除了夜大夫,其他魔族的关系都不怎么样,又这么久没出现了,除了夜大夫,应该没有其他魔族还记得她。

而且,那些魔族现在没有一个在这里,没事!

所以我演戏,三招就输了。

顺理成章成了阿默的血仆。

还跟着阿默去了血族。

虽然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身边只有我一个异性。

没关系,慢慢来。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四十六天。

我发现了危机。

那个叫丹尼尔的血族,阿默对他不一样。

丹尼尔似乎不会说话,但是他和阿默的默契很高,明明丹尼尔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了几个手势,其余血族都一脸懵,但是阿默就能点头,继续安排任务。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丹尼尔搞走。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天。

小动作被阿默发现了。

阿默告诉我,她只是见到丹尼尔很亲切,没有其他意思。

我还是不放心。

所以她亲了我。

虽然一触即离,但是我还是放心了。

阿默还是最喜欢我,她对那个丹尼尔一点想法都没有!

她的唇好软,好想再亲一次。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三天。

阿默果然最喜欢我的血,每次她饿了都来找我。

她只需要进食一次,就可以三个月不进食,每次她都会找我,也没有其他血仆!

我就知道,她一定喜欢我!

养小蝙蝠的第九十二万六千七百三十六天。

不知不觉,我和阿默都遇见两千五百多年了。

阿默每百年需要沉睡一年,我也一样,前九年我们会抛下一切到处去玩,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已经离不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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