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死后成了白月光

第105章 世界十三 藏族少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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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软软是被一串清脆的铜铃声唤醒的。

不是系统001那带着电子卡顿的提示音,而是挂在帐篷门边的铜铃。

高原的风裹着青草气息掠过,铜铃便发出“叮铃叮铃”的轻响,清冽得像念青唐古拉山的融水。

顺着耳膜滑进心里,瞬间驱散了刚接收完原主记忆的混沌。

她缓缓睁开眼,最先撞入眼帘的是深蓝色的帐篷顶,布料上绣着藏地特有的吉祥八宝纹样,法轮、法螺、宝伞错落交织。

在透过帐篷缝隙钻进来的阳光里,泛着手工丝线特有的柔和光泽。

鼻尖萦绕着三重鲜活气息:近处是阿妈刚煮好的酥油茶香,醇厚温润;

门口飘进的是草原的青草香,清新爽利;

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甜,是不远处格桑花丛散发出的芬芳,三样味道揉在一起,是独属于高原的温暖。

【宿主,你终于醒了!刚接收记忆时波动有点大,你没事吧?】系统001的声音适时响起,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

沈软软轻轻摇了摇头,撑着身子坐起。

身下是铺了三层的羊毛毯,蓬松柔软,将高原清晨的凉意隔绝得严严实实;

盖在身上的藏袍沉甸甸的,是厚实的牦牛毛织成,后背用金线绣着连绵的雪山。

银线勾勒出湖边的经幡,针脚细密得能看出是阿妈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珍品。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手——这是一双纤细却充满力量的手,皮肤是被高原阳光亲吻出的蜜色,没有精致的饰品。

只有掌心带着一点薄茧,那是常年攥缰绳、捻羊毛、拾牛粪磨出来的,干净又扎实,满是生活的温度。

这是原主“卓玛”的手,一个生长在纳木错湖边的藏族少女,像高原上随处可见的格桑花,自由、明媚、淳朴,又带着股韧劲。

沈软软闭上眼,原主的记忆如同被阳光晒得温热的唐卡,清晰地在脑海里铺展开来。

卓玛的家在纳木错湖边的达古村,父母是虔诚的牧民,家里养着三十多头牦牛、两百多只绵羊。

她的世界是被雪山、圣湖、草原圈起来的纯粹——从小跟着阿爸在凌晨的草原上放牧,踩着晨露赶牛。

看太阳从念青唐古拉山的山尖慢慢爬上来,把金色的光洒在纳木错湖面上,像给蓝宝石镀了层碎金;

跟着阿妈在帐篷里学活计,捻羊毛、缝藏袍、煮酥油茶,阿妈教她“藏袍要缝得厚实,才能扛住高原的冬风;

酥油茶要煮得够浓,才能暖透赶路人的身子”;

跟着村里的次仁老阿妈学唱藏歌、跳锅庄舞,老阿妈说“歌声要亮,才能传到雪山那边;

舞步要稳,才能踏牢草原的土地”。

她的美,是高原毫无保留的馈赠。

皮肤是健康的蜜色,脸颊上的高原红不是胭脂,是常年风吹日晒养出来的鲜活,像两朵刚绽的格桑花;

鼻梁高挺,像念青唐古拉山的山脊,带着点少年般的英气,却不凌厉;

最打动人的是眼睛,清澈得能映出纳木错的湖水、天上的云。

不含一丝杂质,笑起来时眼尾微微上挑,像把草原的星光都装了进去;

头发被阿妈梳成四十多条细发辫,每条发辫末梢都缀着一颗红珊瑚珠、一颗绿松石雕,走起来时珠石碰撞,叮当作响,比铜铃还动听。

她的日子简单得像草原的风,却满是快乐。

每天天不亮,就挎着羊皮袋跟阿爸出门,羊皮袋里装着阿妈煮的酥油茶;

中午坐在草原的石头上,和阿爸分喝一壶茶,看牦牛慢悠悠啃着青草,看绵羊扎堆晒着太阳;

傍晚牵着牛羊回家,刚到村口就会被小伙伴们围住,大家手拉手在晒谷场跳锅庄舞。

唱着“纳木错的湖水清哟,念青唐古拉的雪白哟”,歌声能穿透云霄,引来远处的飞鸟盘旋。

村里的阿婆常说,卓玛以后定会嫁给邻村那个会套马、能修帐篷的藏族小伙。

生两个像格桑花一样可爱的孩子,继续在这片草原上放牧、唱歌,过安稳幸福的日子。

卓玛听了,会红着脸低下头,心里也悄悄期待着这样的生活——直到那个叫陆承宇的男人,闯进了她的世界。

陆承宇是从遥远的“上海”来的。

记忆里,卓玛只从走南闯北的货郎嘴里听过这个名字,知道那是个有很多高楼、很多汽车的地方。

他是家大公司的“总裁”,卓玛不懂“总裁”是什么,只记得第一次见他时。

他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冲锋衣,独自坐在湖边的石头上,脸色苍白得像刚化的雪,额头还渗着汗,看起来很不舒服。

卓玛的心一下子就揪紧了。

高原的人都懂,在圣湖边晕乎、难受,大概率是“高原反应”,要是没人照顾,很容易出事。

她没多想,立刻翻身骑上自家的枣红马,哒哒哒跑到男人身边,从羊皮袋里倒出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酥油茶。

双手捧着递过去,声音清亮得像雪山融水:“你是不是不舒服?快喝口酥油茶暖暖,能舒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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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陆承宇第一次听见卓玛的声音,也是第一次看清她的模样。

阳光下,女孩穿着一身正红色的藏袍,像草原上最艳的格桑花;

发辫上的珊瑚珠、绿松石闪着光,脸颊的高原红鲜活又可爱;

尤其是那双眼睛,干净得能映出他的影子。

让他瞬间忘了连日加班的疲惫.忘了飞机、高铁的奔波,忘了城市里永远处理不完的文件。

他接过茶碗,指尖碰到卓玛的手,是温热的。

喝一口酥油茶,醇厚的奶香混着茶香顺着喉咙滑下去,暖意瞬间漫遍全身,连呼吸都顺畅了不少。

他看着眼前的女孩,轻声说:“谢谢你。”

“不用谢!”卓玛立刻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眼尾的星光更亮了。

“我叫卓玛,卓越的卓,玛瑙的玛。你叫什么呀?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

“我叫陆承宇,从上海来的。”陆承宇回答,目光落在卓玛的脸上,竟舍不得移开。

那天,他们在纳木错湖边坐了整整一下午。

卓玛叽叽喳喳地跟他讲高原的事:讲圣湖的传说,说湖里住着守护神,只要虔诚许愿,愿望就会实现;

讲雪山的故事,说山尖的雪永远不会化,是给草原遮风挡雨的;

讲村里的趣事,说次仁阿婆织的藏毯最漂亮,说小伙伴扎西套马时摔了个屁股蹲。

陆承宇就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给她讲上海的样子:讲比草原上的经幡柱还高的高楼,讲跑得比马还快的汽车,讲他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的样子。

两个来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就着圣湖的风、雪山的光,分享着彼此的生活,像认识了好多年的老友。

从那天起,陆承宇每天都会准时到湖边找卓玛。

卓玛会牵着他的手,带他去草原深处看羊群,教他怎么分辨牦牛的年龄,给他唱刚学的藏歌;

陆承宇会从背包里掏出手机,给卓玛看上海的照片。

有夜晚亮着灯的外滩,有挤满人的迪士尼,还有他办公室窗外的风景,还会教卓玛说普通话,教她写自己的名字。

他们一起在凌晨的草原看日出,卓玛会把自己的羊毛披肩分给陆承宇,怕他冻着;

一起在傍晚的圣湖边看星星,陆承宇会指着天上的星星,给卓玛讲“北斗七星”的故事;

一起跟着村里的人跳锅庄舞,陆承宇学得笨拙,总踩错节拍,卓玛就拉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

一起在经幡下许愿,卓玛许愿“阿爸阿妈身体健康,牛羊肥壮”,陆承宇许愿“能多陪卓玛几天”。

陆承宇越来越贪恋这里的日子,贪恋卓玛的笑容,贪恋酥油茶的香,贪恋草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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