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屋【m.xbiquwu.com】第一时间更新《影综:我在韩剧做有钱人》最新章节。
夜色下的百新国,街头巷尾的霓虹灯把整条街照得五颜六色。李莎拉从百货商场出来的时候,高跟鞋踩在人行道上,每一步都带着未消的怒气。她的手腕上还留着李德宗握出的青紫印痕,寒气散去之后那片淤血显得格外刺眼。她把袖子往下拽了拽,盖住了那道痕迹,但盖不住心里那团火。
闵瑞贤的脸还在她脑子里转。那个女人的腰、那个女人的腿、那个女人站在杨锦天身边时那种理所当然的姿态,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拔不出来。再加上刚才在商场里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女抢衣服,又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三白眼小子捏住了手腕——今天诸事不顺,诸事不顺。
她骂骂咧咧地走着,嘴里嘟囔着只有自己能听清的脏话,手指无意识地在空气中划拉着,指尖偶尔闪过一缕几乎看不见的红光。烈火神功的内劲在她体内奔涌,像一头被锁链拴住的野兽,随时想要挣脱。
拐进一条巷子的时候,她撞上了一个人。
那人从巷口突然走出来,李莎拉收不住脚,肩膀直接撞在他胸口上。她踉跄了一下,稳住身形,抬起头来,一张刻薄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
“没长眼睛啊?!”
她的声音在巷子里炸开,尖锐而刺耳。对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中等身材,穿着深色的夹克,帽子压得很低,脸上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阴沉。他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目光从帽檐底下射出来,在李莎拉身上停留了几秒钟。
李莎拉没理他,骂完就继续往前走。她走出几步之后,忽然觉得背后有一道视线黏在自己身上,像一块湿冷的布,甩不掉。她没有回头,只是加快了脚步,高跟鞋敲在地面上的节奏变得急促起来。
那个男人站在巷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子深处。他的手插在口袋里,手指慢慢地、一根一根地蜷曲起来,攥住了口袋里那柄折叠刀的刀柄。
他本来不是冲着她来的。今天晚上,他的目标是这条街上那些深夜还在营业的按摩店里的小姐。他观察了好几天了,知道哪家店的灯熄得最晚,知道哪个小姐最容易被骗出门,知道哪条巷子没有监控。一切都在计划之中。然后这个女人撞上了他,骂了他,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那种眼神让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小时候继母看他的眼神,想起学校里老师看他的眼神,想起前妻离婚时看他的眼神。那种高高在上的、不屑一顾的、好像在说“你不配活着”的眼神。他的手在口袋里攥紧了刀柄,指甲陷进掌心里,渗出了血。
他改变了主意。
按摩小姐可以以后再找,但这个女人今晚必须付出代价。她凭什么骂他?凭什么用那种眼神看他?她不过是个瘦小刻薄、一看就没什么力气的女人,穿得花枝招展的,这个点了还在外面晃,能是什么好人?杀她比杀按摩小姐更简单,而且更有快感。他跟着她的方向走了过去。
巷子不长,两边的墙壁上涂满了乱七八糟的涂鸦,路灯坏了一半,光线昏暗得像是在水底。李莎拉走在前面,她的影子被身后唯一一盏还亮着的路灯拉得又长又淡,像一片随时会消失的薄雾。她感觉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不紧不慢,一直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她冷笑了一下,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放慢了。
那个男人以为她没发现,或者以为她只是走累了。他加快了几步,缩短了距离,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折叠刀已经在掌心打开,刀身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射出一线冷光。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鼻腔里喷出的热气在夜风中凝成白雾,心跳在胸腔里擂鼓一样地响。他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每一次,都会有一种奇异的兴奋感从脊椎底部升起来,直冲头顶。那种感觉比任何药物都强烈,比任何女人都诱人。
李莎拉走到了巷子的最深处。这里是两条巷子的交汇处,三面是墙,只有来路一个出口。路灯的光照不到这里,四周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锅。她停下来,转过身。
那个男人也停下来,站在光亮与黑暗的交界处,半边脸被灯光照得惨白,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他的手里握着那把折叠刀,刀刃向前,刀尖微微上挑,这是他最习惯的持刀姿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刺入和抽出的动作。
“跑啊。”他说,声音沙哑而低沉,像是在砂纸上磨过的,“怎么不跑了?”
李莎拉靠在墙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歪着头看着他。巷子里的光线太暗了,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但能感觉到她在笑。不是害怕的笑,不是强撑的笑,是那种……猫看着被自己逼到墙角的老鼠时才会有的笑。他皱了皱眉,把这种感觉归结为自己的错觉。一个女人,手无寸铁,无路可逃,有什么可怕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李莎拉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在这条死寂的巷子里听得格外清楚。
“我不在乎你是谁。”他说,往前迈了一步。刀尖上的冷光晃了一下,照在他脸上,映出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你骂我,你看不起我,你觉得自己了不起。今天晚上,我要让你知道,你什么都不是。”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李莎拉笑了。那个笑容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声音是听得见的,像是一根细细的冰锥,一下一下地扎进他的耳朵里。他的脚步顿了一下,一股没来由的不安从心底升起来,但他很快就把那股不安压了下去。他是个男人,她有刀,她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他又往前迈了一步。
李莎拉把手从胸前放下来,垂在身侧。她的手指微微张开,指尖开始泛起一层淡淡的光芒。那光芒是红色的,像炭火被风吹亮时的那种暗红,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诡异。那个男人看见了那道光,他的脚步终于彻底停了下来。
“那是什么?”他问,声音里的沙哑没有变,但多了一种东西——是警惕,是疑惑,是某种他还不愿意承认的恐惧。
李莎拉没有回答。她把手抬起来,五指张开,掌心里那团红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炽热,像是一团被压缩到极致的火焰。空气开始扭曲,以她的手掌为中心,一圈一圈的热浪向外扩散,吹得地上的枯叶卷曲、发黑、燃烧。细小的火苗在她的指尖跳跃,不是打火机的那种橙黄色火焰,而是近乎白色的高温焰,在黑暗中刺眼得让人不敢直视。
那个男人张大了嘴,想说什么,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疯狂地旋转——这不是人,这不是人,这不是人。他转身想跑,但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样,动弹不得。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温度。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里,他身后的空气已经热到了足以让他双腿肌肉痉挛的程度。
李莎拉从墙上直起身来,慢慢向他走过去。她的高跟鞋踩在地面上,每一步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她的表情在红光的映照下明暗不定,但那双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杀意,只有一种淡淡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无聊。
“你本来想杀我?”李莎拉走到他面前,抬起手,那根泛着红光的食指抵在他的下巴上,逼他抬起头来看着她,“你知不知道,在这片土地上,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
她想说的是实话。百新国这片土地,得罪过亚圣。第二次绝望之战的时候死了多少强者,亚圣就复活了多少。百新国的前身当年侵占亚圣的地盘,骂亚圣是贱种,这事没有一个国家会放过他们。一代又一代,那些受过亚圣恩惠的家族,把这个国家的异人根基反复清洗了无数次。现在百新国最强的异人,就是他们的异人巡逻队的总裁,战斗力也只有两万九千七百。超过三万战斗力的异人,在这片土地上几乎不存在。
除非是女性——女性可以通过嫁到中原,获得中原的功法和资源,突破这片土地的上限。而李莎拉的战斗力,是两万四。在整个百新国的异人圈子里,这已经是顶尖中的顶尖。
但两万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杀一个普通人,不需要两万四。她只需要一根手指。
那个男人的下巴被她的指尖抵着,感觉到一股灼热从接触点传遍全身。不是烫伤的那种灼热,而是更深层的、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的体内燃烧。他想喊,嘴巴张开了,但喊出来的不是救命,而是一声含混的、像被水淹过一样的呜咽。他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高温烤干了他的眼角膜,身体的本能反应。
李莎拉歪着头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只被自己踩住了尾巴的蟑螂。她的手指从他的下巴滑到他的脸颊上,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划过他的皮肤。她划得很慢,慢到他能清楚地感受到每一寸皮肤被灼烧、焦化、碳化的过程。那种疼痛不是尖锐的,而是迟钝的、沉重的、像是一块烧红的烙铁压在皮肤上,一秒钟像一年。
“你叫什么名字?”李莎拉问。她的语气像是在跟一个小朋友聊天,温柔得让人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