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梦男孩

第1章 寻梦男孩(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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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80年的大巴山,秋意比往年来得早些。稻穗刚黄透,风里就裹着田埂的潮气,吹得山坡上的茅草沙沙响。6岁的邓鑫元穿着打补丁的蓝布褂子,攥着父亲磨得发亮的旧镰刀,踩着露水打湿的田埂往白云村村小跑时,小脸上满是雀跃——这是他第一次上学,母亲前一晚特意把他的书包洗得干干净净,连破了的书包带都缝了新补丁。

村小在山坳里,是两间土坯房,屋顶盖着茅草,风一吹就漏。推开门的瞬间,邓鑫元先被满屋子的“热闹”惊住:108个孩子挤在石块支起的木板课桌旁,桌子高矮不一,有的缺了腿,就用石头垫着;椅子更是五花八门,有小板凳,有木桩,还有几个大孩子干脆站着。最小的孩子才5岁,攥着母亲给的糖块还在哭;最大的已近10岁,个子比课桌还高,却规规矩矩坐着。邓鑫元扫了一圈,竟看见平日里喊他“小叔”的邻家哥哥、抱着他逗乐的堂嫂,此刻都睁着眼睛,齐刷刷盯着黑板——那黑板是用墨汁刷过的木板,边缘斑驳,露出里面的木头纹路,上面用白色粉笔写着“人口手”三个大字,像三颗会发光的星,一下子勾住了他的目光。

“同学们,跟我读——人!”讲台上的陈老师头发已花白,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手里的教鞭是竹子做的,顶端磨得光滑。他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格外有力,每个字都砸在孩子们的耳朵里。

“人——”教室里的童声参差不齐,有的拖长音像唱歌,有的含混不清像嘟囔。邓鑫元却把腰挺得笔直,小脑袋跟着陈老师的教鞭动,声音脆得像山涧的泉水,每个字都咬得格外清楚。他攥着铅笔的小手沁出细汗,铅笔是父亲用捡来的铅笔头削的,短得快握不住了。在粗糙的作业本上,他一笔一画模仿那些“神秘符号”,“人”字的撇捺总写得歪歪扭扭,可他不气馁,擦了写,写了擦,直到手指发酸,作业本上的纸都被橡皮擦破了,才终于写出一个像样的“人”。

仅仅三天,当其他孩子还在为“上中下”的笔画顺序哭鼻子、被陈老师罚站时,邓鑫元已经能把学过的二十多个字写得整整齐齐。课间休息时,他偷偷捡来高年级学生丢在教室角落的旧课本,那本书缺了封面,纸页泛黄,还有密密麻麻的笔记,可他像捡到宝贝似的,趴在窗边的石阶上,指着上面的字一个一个认。遇到不认识的,就等陈老师路过时,追上去小声问。“这娃子识字比我教得还快。”陈老师在办公室里翻着他的作业本,对着其他老师感慨,“我教了三十年书,从没见过这么灵的孩子,是块读书的料。”

一个月后的期中考试,天还没亮,邓鑫元就起床了。母亲给他煮了半块红薯,他揣在怀里,背着书包往学校跑。考试时,他握着铅笔的手很稳,语文试卷上的字他都认识,数学题也都会算,连最后一道附加题——“一只鸡两只脚,三只鸡几只脚”,他都很快算出了答案。当他把试卷交给陈老师时,老教师特意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期待。

发试卷那天,邓鑫元心跳得格外快。陈老师从最高分开始念,念到“邓鑫元”时,声音提高了些:“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全班第一!”他捧着两张试卷站在讲台前,看见红笔写的“100”像两朵鲜艳的花,绽在泛黄的纸上,连纸角的褶皱都显得格外可爱。

陈老师走过来,把一根新的教鞭塞进他手里:“鑫元,从今天起你当班长,每天早读课带大家朗读课文。”那根教鞭是竹子做的,还带着淡淡的竹香,邓鑫元攥在手里,觉得比什么都珍贵。

那天放学,邓鑫元几乎是飞着冲过稻田。田埂很窄,他好几次差点摔进田里,书包在背后颠得老高,试卷被他紧紧攥在手心,汗湿的纸角皱成了小团,却舍不得松开。父亲邓宏国刚从地里回来,满腿泥巴,裤脚卷到膝盖,正蹲在门槛上抽旱烟,烟杆上的铜锅泛着陈旧的暗光。“爸!我考了双百!老师还让我当班长了!”邓鑫元扑到父亲面前,小脸涨得通红,声音因为激动都在发颤。

邓宏国愣了愣,缓缓放下烟杆,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展开试卷。他没读过书,却认识“100”这两个数字,指腹反复摩挲着那红色的字迹,像是在确认是不是真的。常年在地里劳作的脸,像被风干的橘子皮,皱纹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土色,可这一刻,他的嘴角慢慢扯出一个笑,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好小子!”他突然伸出手,把邓鑫元高高举过头顶,吓得孩子“哇”地叫了一声,随即又咯咯笑起来。邓鑫元记事起,父亲从来都是严肃的,这是第一次这样抱他,他能清楚地闻到父亲身上的泥土味,感受到父亲手臂的力量。

晚饭时,厨房里飘着淡淡的油香。母亲杨贵碧从墙角的油坛里,小心翼翼地舀了半勺菜籽油,倒进烧热的铁锅里。油花滋滋响时,她打进一个鸡蛋,金黄的蛋液很快凝固,变成了一个香喷喷的煎鸡蛋。她把鸡蛋稳稳地放在邓鑫元的碗里,说:“吃了鸡蛋,以后读书更有劲。”桌子上,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低着头扒饭,眼睛却忍不住盯着那个煎鸡蛋。在这个靠挣工分过日子的六口之家,鸡蛋是过年都难得见一次的稀罕物,平时只有家里人生病了,才能吃上一个。邓鑫元看着碗里的鸡蛋,又看了看哥哥姐姐,想把鸡蛋分出去,却被母亲按住了手:“你是读书人,得多补补。”

“鑫元才6岁,还是个娃娃呢。”杨贵碧给丈夫盛了一碗糙米饭,语气里带着几分心疼,“要不先让他迟两年再读?等长壮实点,也能帮着家里割点草、喂喂兔子,减轻点负担——你看他每天放学跑那么快,我总担心他摔着。”

“不行!”邓宏国罕见地驳了妻子一句,烟杆在桌角轻轻磕了磕,烟灰落在地上,“娃这么灵,读书又上心,哪能耽误?再难我也能扛,绝不能让他错过读书的好时候!”邓鑫元埋着头扒饭,嘴里的糙米饭似乎都变香了,可眼泪却差点掉进碗里。他知道,父亲说这话时,心里有多难——去年大哥上初中的学费,还是父亲跑了三家亲戚,才借到的钱。

那天晚上,邓鑫元躺在床上,听着隔壁房间父母压低了声音说话。“四个娃要吃饭,生产队的工分就那么多,下个月的粮票都快紧巴了……”母亲的声音带着愁绪,还有布料摩擦的窸窣声,“鑫元太小,上学路上的田埂滑,我总睡不着觉。”

“我每天早起送他到村口,放学去接他。”父亲的声音很沉,却透着一股子倔劲,“读书是他走出大山的路,再险我也得护着他走!难道你想让他跟咱们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邓鑫元把被子蒙住头,眼泪悄悄流了下来,浸湿了粗布被单。他暗暗攥紧了拳头:一定要更努力读书,考更好的成绩,不让父亲辛苦,不让母亲担心,将来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二年级刚开学,邓鑫元的“小老师”生涯就遇到了麻烦。班里有几个近10岁的大孩子,觉得自己比邓鑫元大,不服气被一个小屁孩管,早读课时故意读错课文,把“天”读成“夫”,把“地”读成“他”,还有人偷偷把邓鑫元的教鞭藏了起来。邓鑫元没哭,也没告诉老师,只是在第二天早读课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课文从头到尾背了一遍,一字不差。接着,他又拿起黑板擦,在黑板上写下了昨天学的生字,写得又快又好。

那些调皮的大孩子愣住了,再也没人捣乱。渐渐地,大家都服了这个小班长——不管多长的课文,邓鑫元只要读三遍就能背下来;再难的数学题,他总能想出两种不同的解法,还会耐心地教其他同学。早读课上,只要邓鑫元一站到讲台上,拿起教鞭指着黑板,满屋子的声音就会变得整整齐齐,连平日里最调皮的孩子,都会认真跟着读。

可这年秋天,家里又添了新的担子。二哥邓安平十一岁了,考上了离家10里外的乡初中,要开始寄读,还立志要考上县师范学校,早日跳出“农门”。二哥走之前,把家里近80只兔子的喂养任务,交给了9岁的邓鑫元。那些兔子是父亲特意买来的,想着养大了能卖钱,给孩子们交学费。

从此,邓鑫元的上学路,多了一个沉甸甸的竹背篼。每天早上,他背着书包、挎着镰刀、提着竹背篼出门;放学后,别的孩子都在玩耍,他却要往田埂、山坡跑,去割兔子爱吃的青草。大巴山的田埂上满是碎石子,他舍不得穿鞋,就光着脚跑,脚底被石子磨出了血泡,也只是回家后用热水泡一泡,第二天继续去割草。遇到沟渠河流,他就挽起裤腿蹚过去,水冷得刺骨,他却咬着牙往前冲。

他心里门儿清,哪种草兔子爱吃,哪种草有毒不能沾——苜蓿草最有营养,兔子吃了长得快;狗尾草虽然普通,却容易找到;而那种开着小紫花的草,兔子吃了会拉肚子,他绝对不会割。每天傍晚,当他背着满满一背篼青草回家时,兔子们就会围过来,用小脑袋蹭他的手,像是在感谢他。看着兔子吃得欢,邓鑫元心里就踏实——这些兔子,是家里供他上学的指望,只要兔子养得好,他就能安心读书。

夕阳西下时,邓鑫元背着竹背篼,牵着书包带,慢慢往家走。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远远望去,那个小小的身影,在大巴山的田埂上一步一步走着,虽然单薄,却格外坚定。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却清楚地知道,读书是他走出大山的唯一出路,他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走向有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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