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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明确表示:"你手上全部现金都归我,否则我说到做到,我去公安局举报你。"苏享茂解释称公司在海外注册,已经缴过税,但翟欣欣不为所动。
7月11日,翟欣欣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祝贺"舅舅荣升警监",暗示自己有公安系统的关系。苏享茂看到后感到十分恐惧,他深知翟欣欣的舅舅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担心自己的公司和个人安全受到威胁。
7月14日,翟欣欣正式向苏享茂提出10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威胁如果不答应,就举报他的公司和个人问题。苏享茂表示自己没有这么多钱,翟欣欣则提出可以先支付660万元,剩余340万元打欠条,在离婚后一个月内付清。
4.2 被迫签署的离婚协议
2017年7月15日,苏享茂在极度恐惧和压力下,与翟欣欣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苏享茂需无条件配合翟欣欣办理海南三亚房产的过户手续,如不配合,需赔偿300万元违约金;苏享茂自愿一次性补偿翟欣欣1000万元,首期支付660万元,剩余340万元在领取离婚证后120天内付清,如延迟支付,每天需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协议还特别注明:"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财产,上述财产均为男方个人财产。"这表明,翟欣欣所获得的财产完全是苏享茂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2017年7月18日,苏享茂和翟欣欣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苏享茂按照协议支付了660万元,并将海南房产过户给翟欣欣。这场仅维持了41天的婚姻宣告结束。
4.3 离婚后的步步紧逼
离婚后,翟欣欣并未就此罢休,而是继续向苏享茂施压,要求他尽快支付剩余的340万元。苏享茂为了筹集这笔钱,不得不考虑出售股票和抵押房产。
8月14日,苏享茂给翟欣欣发信息,表达了对自己人生和感情的后悔,请求翟欣欣保密,担心自己坐牢后家中老人无法承受。他在信息中写道:"我真的很后悔,我错了,我不该认识你。"
9月6日夜,翟欣欣给苏享茂发语音,称自己被网暴,要求苏享茂删帖,并威胁:"9月18日前兑现还款,否则就起诉。"苏享茂否认发过相关帖子,但翟欣欣持续发送威胁语音,包括"你说被我害死了,你死啊,你怎么还活着"等内容。
9月7日凌晨2时许,苏享茂在WePhone软件上发布公告:"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随后,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遗书,详细描述了自己与翟欣欣相识、结婚到离婚的全过程,控诉翟欣欣的种种行为。
五、悲剧:绝望的终结
5.1 遗书控诉与跳楼身亡
2017年9月7日凌晨5时许,在发布遗书后不久,苏享茂从稗荆市某地跳楼身亡,年仅36岁。他在遗书中详细描述了与翟欣欣相识、相恋、结婚到离婚的全过程,控诉翟欣欣以各种理由向他索要钱财,最终以公司经营问题相威胁,迫使他签署了不公平的离婚协议。
苏享茂在遗书中写道:"我感到很绝望。我资金链已经断裂,实在很绝望。"他表示,翟欣欣的勒索行为是导致他自杀的直接原因。
在苏享茂跳楼后,翟欣欣仍然不断发送信息,威胁要举报他的公司,甚至在得知苏享茂的死讯后,她仍然要求苏享茂的家人继续履行协议,支付剩余的340万元。
5.2 舆论风暴与初步调查
苏享茂自杀的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他的遗书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谴责翟欣欣的行为,称她为"毒妻捞女"。网络上掀起了对翟欣欣的声讨浪潮,各种关于她的信息被曝光。
2017年9月9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详细描述了弟弟与翟欣欣的交往过程,并公布了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为弟弟讨回公道。
翟欣欣在事件曝光后,通过社交平台发表了一份长文,声称自己是受害者,苏享茂自杀的真正原因是资金链断裂,而非因为离婚支付给她的钱。她还表示,苏享茂在婚后对她实施了暴力行为。
然而,翟欣欣的辩解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随着更多证据的曝光,她的形象在公众心中彻底崩塌。2017年9月12日,翟欣欣的舅舅刘某及其所在的高校分别回应称,刘某确为翟欣欣的舅舅,但两家少有往来,未以任何方式参与过此事。
5.3 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8年4月,苏享茂的家属委托律师向稗荆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财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以及要求翟欣欣返还财物三个案由起诉翟欣欣,涉案数额上千万。
这起民事诉讼历时五年之久,期间经历了多次开庭审理。2023年3月31日,稗荆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翟欣欣在婚恋过程中经济特征明显,离婚过程中采取了胁迫方式,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法院判决撤销离婚赔偿协议、翟欣欣退还现金、汽车、珠宝总计近千万元,撤销翟欣欣海南和稗荆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2023年5月12日,苏享茂家属确认收到翟欣欣转账的660万元。然而,翟欣欣并未完全履行判决,剩余款项和财产的返还进展缓慢。
2023年5月20日,稗荆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翟欣欣立案侦查。2023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在海南将翟欣欣抓获归案,随后批准逮捕。2023年6月9日,苏享龙在微博上公布了这一消息,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六、审判:迟到的正义
6.1 刑事立案与漫长等待
翟欣欣被逮捕后,案件进入了漫长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2024年3月7日,苏享龙发微博称,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然而,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社会关注度高,法院直到2025年1月才确定开庭日期。
2025年1月8日,苏享龙发文称,接法院通知,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定于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稗荆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这一消息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苏享茂的家属已对翟欣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2 庭审现场:认罪认罚
2025年1月21日上午9点30分,翟欣欣敲诈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翟欣欣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名认罪认罚。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翟欣欣在检察阶段已认罪认罚,由于本案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严重后果,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是10年6个月到12年。庭审过程中,翟欣欣当庭认罪,并向苏享茂的家属鞠躬道歉。
苏享茂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嵩岭向媒体表示,庭审持续了约3个小时,"过程较为顺利"。对于检方提出的指控,翟欣欣当庭表示认罪,并且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苏享茂的姐姐在庭审后表示,翟欣欣在庭审过程中向苏享茂表达了歉意,但家属表示"我们不接受她道歉"。她还透露,翟欣欣在民事判决后曾退还660万元,被逮捕后其家属又替她退还了199.8821万元。
6.3 案件争议与法律分析
翟欣欣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其行为的定性上:究竟是民事纠纷、诈骗还是敲诈勒索?对此,法律专家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苏享茂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嵩岭认为,翟欣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他表示,区分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在于被害人的主观意愿:"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害人应该没有认识到自己被骗,是自愿将财产交付他人;而敲诈勒索罪很明显是被害人不愿意给,但是受到某种压力或者要挟而不得不给。"
王嵩岭指出,翟欣欣一开始对苏享茂有"骗"的成分,包括在婚恋网站上登记不实信息,在后续交往过程中也有利用婚姻骗取财物的想法。但后来,她发现苏享茂性格懦弱、易于掌控,于是从"骗"转变成了明目张胆的"敲",直接以恐吓、威逼的方式获得财产。最终,苏享茂给付财产时,已经不存在认识错误,而是害怕翟欣欣的举报"不得不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武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苏享茂形成自杀决断的主要因素不是为情所困,而是因为内容、方式超出常人忍受限度的勒索,那就须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置被害人生死于不顾的心理,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他认为,本案中翟欣欣的行为可能构成更重的罪行,甚至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或无期徒刑。
6.4 社会影响与警示意义
翟欣欣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恋关系中财产问题的深刻反思。许多人开始关注"婚姻杀猪盘"、"离婚致富"等现象,呼吁加强对这类行为的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也促使法律界重新审视婚恋关系中的财产纠纷问题。有法律专家指出,翟欣欣案的判决将对类似案件起到示范作用,有助于明确婚恋关系中财产赠与和胁迫行为的界限。
苏享茂的姐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类似苏享茂与翟欣欣的事件,在近几年不是个案,希望本案的判处会对这类现象起到警示、参考作用。"
这起案件还引发了人们对婚恋平台责任的讨论。许多人认为,婚恋平台应当加强对会员信息的审核,防止类似翟欣欣这样的人利用平台进行欺诈行为。